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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发现:品牌竟然还可以拥有这种功能?

震惊发现:品牌竟然还可以拥有这种功能?

作者: 沈坤策划 | 来源:发表于2020-04-25 20:03 被阅读0次

我 在最近几年中,一直在查阅菲利普科特勒、唐.舒尔茨、里斯、特劳特、迈克.波特、奥格威、李奥贝纳等营销大师的品牌营销理论书籍,渴望发现我对品牌的一个全新功能认知的说法或者出处。

因为我扪心自问只是一个营销实践者,绝对不敢有超越营销大师的点滴想法,所以我试图从这些业已成名的大师理论中,寻找到他们能对我感兴趣的一个观点提供佐证,这就是品牌的消费者组织属性。

什么是组织?从广义上来说,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从狭义上说,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如党团组织、工会组织、企业、军事组织等等。

狭义的组织专门指人群而言,运用于社会管理之中。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组织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编制起来的社会集团,组织不仅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基本单元,而且可以说是社会的基础。

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读小学的时候,很多人都佩戴了红领巾,就我一直没有加入红小兵,因为经常逃课,不交作业,上课还调皮捣蛋,所以几次发展红小兵,我都一直没有资格加入。

导致我父母和哥哥姐姐都笑话我,同学们鄙视我,疏远我。我也觉得自己很窝囊。到了中学,同样的原因,我也无法加入红卫兵,这是我第一次对组织有真正的认知。

我们离开了学校,会分配到各类企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组织,只是这个组织在精神上的归属感不强烈,很多人仅仅只是把自己工作的单位,当做一个有收入来源的地方,尤其是我们在精神上,组织一直远离我们。

很多企业老板成功了,他们开始加入了各种各样的商会,商会也是一种组织,只是这种组织不够紧密,缺乏精神上的归属感;于是,他们继续努力寻找组织,譬如,加入正和岛、入读长江商学院。

甚至渴望入读马云的湖畔大学,进入马云的核心圈,这是很多企业老板渴望加入的组织,因为这些组织,会给他们带来精神的满足感,譬如结交更广的人脉,获得更多的尊重,拓展更大的事业等。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潜意识中寻找组织,这个组织不仅仅是有型的物质的,更是无形的和精神的。换句话说,是我们的灵魂想寻找组织或者家园。

譬如我们追求爱情,因为爱情会让我们的灵魂充实。如果这个观点确立,那么,我们的品牌是不是该为消费者塑造一个能满足他们一直未被满足的精神需求的群体组织呢?

我们回到市场营销上来,来谈谈我们的消费者。由于互联网的影响,很多人开始搞起了所谓的“社群营销”,将消费者一个个通过“会员”、“微信群”等形式圈起来,以提供某种物质利益为诱饵,引诱很多人加入,这种也有组织属性,但只是纯粹的物质优惠,没有精神上的归属感。

一个品牌的消费者,原来是散的,企业最大也是通过某种粗略的调查来获取品牌的消费者究竟是谁的结论,这个消费者群体也是模糊的,现在中国活跃的全部消费品品牌,没有一个品牌有这种组织力量,能让每一个消费者以加入品牌组织为荣,更缺乏需要费用或者相关条件才允许加入的这种强大吸引力。

2018年开始我发现,一个真正具有消费者导向的品牌,必须具备消费者族群特征、消费者性格特征和消费者组织属性。而我们传统的品牌营销中,严重忽略掉品牌的这个功能,品牌名称都是企业为自己创意的,很少有为消费者原创的。

所以,我在品牌策划实践中,开始尝试创建消费者组织属性的品牌,同时通过品牌营销,将消费者吸引过来,并将品牌塑造成消费者竞相加入有吸引力的组织,一旦这个目标达成,那么这种品牌的力量是强大的,没有任何一个品牌能够打败它。

于是,我尝试创建以科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企业家、艺术家等高端智慧人群为核心的矿泉水品牌——“睿族”;以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年为核心的饮料品牌——“酷界”;以90后00后为核心的青年辣酱品牌——“玩邦”等,这三个品牌的名称,非常鲜明地带有消费族群特征和组织属性特征。

睿族是以一个相同的人群——推动人类发展的尖端智慧人群的集团;酷界是以一个地盘性质的概念来圈定学生人群;顽邦,更是以顽劣叛逆者组建起来的反传统城邦为核心。无论是族群、地界还是城邦,都不是特指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一个地盘和一个疆域,都是具有鲜明的组织属性。

我就是想通过这样的品牌名称和清晰的性格定位,快速取悦目标人群,赢得他们的群体共鸣,从而让品牌成为他们消费生活中的精神支柱,让产品包装和品牌logo全部符号化和标签化,走到哪里,他们都能用品牌和产品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宣扬自己的人生主张,这个时候,品牌就真正成为了他们灵魂的家园。

当然,这只是一种尝试,我的野心就是想让品牌成为真正的社群核心,当人群中的大多数都在消费这个品牌时,余下的人就会被影响——要么消费这个品牌的产品,成为组织中的一员,要么不是我们组织的人,也是我们共同鄙视的人!这种品牌的力量,不是广告所能形成的,它强大的精神粘性,几乎坚不可摧!

好多年前,我就开始研究宗教,当然我的研究是基于宗教为何能够征服人的灵魂这一核心的。我在想,品牌营销如果老是站在物质层面向消费群体推销有形的产品,那么,这种以企业自我为核心的功利主义早晚会被觉醒的消费者所鄙视。

但如果能够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让品牌以一种神圣的品牌教义,来征服消费者的灵魂,那么,这个品牌的产品就成为了某种独特的象征符号,具有了其它品牌产品所不具备的特殊性,那么消费还会有问题吗?

而品牌的组织属性,就是我对这一研究的营销实践。查遍目前全球的营销,似乎只有我在做这种没有前人做过的探索与尝试。但愿我的创新探索与实践是有价值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对想与我合作的企业客户有一个严格的要求,必须认同我的创新营销理念,支持我的创新探索。我所能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非但不花企业的钱,而且还要比传统的营销减少更多的投入,否则,我宁愿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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