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希望找到自己满意的另一半,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以携手共度一生。即使人生到了晚年,依然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但是很多老年人再婚只是搭伙过日子,并不愿意用结婚证来约束自己,毕竟再婚牵扯到子女、财产等各种问题,比较复杂,因此顾虑挺多,那么老年人再婚,究竟是领证好,还是不领证好呢?让我们一起听听过来人怎么说。
(一)李大爷:
我叫李爱军,今年78了,我老伴走得早,在我60岁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伴,为了让她有安全感,我们领证结婚了。结婚后,我过得很开心。她特别能干,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饭菜做得也很好,跟她在一起,我一下胖了几斤。
我们幸福地过了十多年,直到我73岁那年,一次偶然的体检,检查出我得了早期胃癌。医生说只要好好配合治疗,还是有治愈的希望。
治病需要钱,我就让老伴把我们这么多年的积蓄拿出来看病,她却说家里并没有什么钱,我当时就蒙了。
我以前是中学教师,一个月退休金八千多,我们平时生活也很简单,根本用不了多少钱。这十多年,怎么说也应该有个几十万的存款。
现在需要钱用的时候,她居然说没钱,这让我太郁闷了,我怒不可遏地大声质问她,钱到底用哪去了?见我真的生气了,她才把实情告诉我,说她家小儿子结婚买房,都是她拿的钱。我气炸了,坚决要和她离婚,追回属于我的钱。
可是,她居然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我们婚内财产,她有权自由支配。我听她这么一说,直接气得要吐血。真后悔当初不应该和她领证,钱都被她儿子买房了,最后还得我的亲生孩子拿钱为我治病。
(二)丁奶奶:
我叫丁兰芳,地道的农村人,今年79。二十五年前,丈夫在一次意外中丧生,丢下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我没什么文化,丈夫突然没了,我一下失去了经济来源,无奈之下,我只好去城里做保姆来养活孩子们。
老杨当时68岁,一身的病,他的孩子通过家政公司找到我,要我去他家做保姆照顾他。当时他们给我开四千的工资,我同意了。
我就靠着这份工资,供孩子们读书,直到他们一个个参加工作。有一次,老杨借着酒劲,非让我做他老婆,说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绝不会亏着我。
我单身几十年了,想着孩子们都大了,老杨也是熟人,也该考虑找个老伴了。
只是,我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早已坍塌。我就说结婚可以,但是他的房子要加上我的名字。万一他比我先走,我老了也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老杨满口答应,第二天就拉着我去领了证。和老杨成了夫妻关系,他的孩子们也名正言顺的不用给我工资了。
以前有工资的时候,还可以给孩子们贴补点,现在孩子们有困难我也帮不上什么忙。
然而房子最终也没加我名字,老杨说他会立遗嘱,等他去世,这个房子就是我的。但是,遗嘱我压根就没有看到,每次我一提他就说我盼着他早死。
我想想也算了,只要我对他好,他不会那么没良心,一定会安排好我的老年生活。
他86岁那年,突发心脏病离开了人世,老杨尸骨未寒,他的孩子们就把我赶出了家门。
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如果我不和老杨领证,这十多年的工资也有几十万了。现在我老了,挣不动钱了,身无分文被逐出家门。
孩子们也不理解我,觉得我太傻,白白给人家做了奉献。
(三)王奶奶:
我叫王兰云,今年83,当初和老张说好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不领证。他也同意了。我们在一起二十多年了,一直相敬如宾,生活挺幸福的。从来就没想过领结婚证的问题。
我俩都是简单的人,不喜欢背负太多沉重的包袱。一旦领证,势必牵扯到财产、和双方孩子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家庭矛盾。
不掺杂利益关系的感情,反而过得更加轻松自在,更加幸福。所以我们觉得不领证是明智的选择。
写在最后:老年人再婚,关于领证不领证的问题,其实是各有千秋。领证的夫妻,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过关于财产分割容易引发矛盾,尤其双方子女这一块,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各种纠纷。而不领证的夫妻,搭伙过日子,由于没有财产纷争,反倒显得轻松自在,合适就在一起继续生活,不合适就趁早离开。这个领证不领证,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因势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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