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入睡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快睡快睡,明早六点钟要起来看书,重复了三千五百遍后,我在失眠中搅动我的四肢中睡去。
在一个美丽的早晨,也就是今天,我在5点55分的闹钟催促下,睁开了眼睛,一巴掌盖在了手机上。佯装自己是电视剧女主,伸腿张手的来个拉伸。六点,准时抱起《那不勒斯萤火》,走向了阳台。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是它?或许想这可能是天时地利人和吧,实际上上次翻了两页,没看进去,今天是开机第二次。这么丢人的事不是我一个人做过,肯定也有你。
看书时间过的很快,半个小时,三十面都看不完。故事一旦有趣,你就陷进去了。
为什么要早起?
因为我很贪心。以前都觉得生命最可贵,睡觉就是大于一切。
成长后,虽然也不虚荣于别人早起美名。但一个九点起床的人和一个六点起床的人,他的生活就少了3个小时。一周下来,6点起的就赚了一天时间。这种贪心我是没有的,我只想抓住时间,珍惜时间,在对的时候做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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