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只是衷心的唱歌给我们听,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你歧视别人的样子,真让人看不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图片来源于网络
亲爱的书友们,大家好,今天让我们一起共读美国著名作家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哈珀·李以自己童年生活为片段创造的小说,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第二年便获得普利策文学奖。作者在完成本书的创作之后,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
这本书以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和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下,发生在南部梅科姆镇的故事。
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1-11章。第二部分,12-31章。
第一部分,在六岁小女孩斯库特的眼睛里,梅科姆镇上的怪人拉德利家,坎宁安家族,尤厄尔家族,莫迪小姐,斯蒂芬妮小姐都各有特质。她听到的,看到的,理解的,疑惑的,愤怒的,欢喜的,都在父亲阿蒂克斯温和的,睿智的,循循善诱的疏导下,春风化雨般把善良,宽容,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在了她的心上。这一部分一直在贯穿着家庭教育这一主题。可以说原生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有着非凡的意义。
第二部分,在小女孩儿斯库特的视野里,父亲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剑指梅科姆镇的通病乃至整个社会的通病――种族歧视。父亲做这件事做得异常艰难,却又做得异常努力。幽默温情的画风没有了,这一部分充满冷峻,苦涩,愤怒。每个人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点麻烦,就像阿蒂克斯说的“每一个律师一生都会遇到那么一件案子,并且会影响到他的个人生活。”如何勇敢的面对这些困难,如何诠释以身作则,在这一部分得到了完美的展示。如果说第一部分是给孩子的教育,第二部分就是给社会的教育,是第一部分的升华。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太多的道理要阐述,有太多的问题要反应,整本书读完就像一个孩子与父亲的对话。孩子纯真善良,好奇疑惑,总是问为什么,父亲总会温和的以平等理解尊重为回答,并且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何谓经典?经典的魅力何在?作者在深刻挖掘一些主题,比如,种族歧视,比如偏见,比如人内心所存在的劣根,比如,真正的教养,比如真正的勇敢,等等,都用了教育这根线把它穿了起来,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原生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根本是什么?是一份源源不绝地爱。原生家庭对孩子而言在乎四个字:爱的供养。
我们总会听到谁家的熊孩子是如何捣蛋,如何拖拉,如何难管教。也会听到家长们探讨对付熊孩子的攻略。会听到谁家的好孩子如何得体大方,如何自觉自律,如何体谅父母,也会听到家长们的啧啧称赞和挡不住的羡慕。那我们想想,我们给了孩子正确的引导吗?我们以身作则了吗?我们给予真正的爱了吗?
一个人,一生做好一件事,他的爱就足以供养千千万万人。哈珀·李做到了,小说中的律师阿蒂克斯做到了,书友们,我们做到了吗?
让我们开始第一天的共读。
小姑娘斯库特的哥哥杰姆,13岁的时候胳膊肘严重骨折。追溯起这次受伤的根源,杰姆说是当迪儿最初怂恿他们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时,整个事件就开始了。斯库特说,从长远来看,要从他们的家族说起。
芬奇家族的创始人西蒙·芬奇,一个来自康沃尔郡兼做皮货生意的江湖郎中,为人吝啬,因为受宗教迫害,到了费城,再去牙买加,再到莫比尔,最后到了圣斯蒂芬斯。他靠行医卖药发了财,最终他违背了导师关于拥有“人牛”的戒律,买了三个奴隶,在距圣斯蒂芬斯40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建立了家园――芬奇园,他活了很大岁数,死时很富有,他和妻子繁衍了一个以女儿为主的家族。
西蒙死后,南北战争把他的后代掠夺一空,只剩下土地,直到阿蒂克斯芬奇去蒙哥马利读法律,取得律师资格,返回梅科姆镇开业,镇子在芬奇园东约20英里。
在斯库特的记忆里,梅科姆镇死气沉沉。母亲在她两岁时已经去世,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位勤勉的律师,家里还有哥哥杰姆和做饭的卡波妮。卡波妮是一位黑人,对他们的照顾非常周到。杰姆比妹妹年长四岁,对他们的母亲已经有了清晰的记忆,有时,正玩着游戏,他会长叹一声,随后就走开,一个人到车库后面去了。
图片来自网络斯库特六岁的那个夏天,迪儿出现了,他走进了兄妹俩的生活。他的脑袋里装满了各种古怪的计划,奇妙的渴望和有趣的幻想。他们在一起玩各种各样的游戏,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剧目因为不断重复上演,变得平淡无味后,他们迷上了怪人拉德利家,就像月亮吸引潮水那样。
斯库特一家住在镇里居民区的主街上,向南数三户就到拉德利家了。传说拉德利家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尽管被镇上的人所接受,他们却选择不与人交往,这在梅科姆是个不可原谅的怪癖,他们不去教堂,不参加这种最主要的娱乐活动,他们不串门,不加入布道团,他们拒绝社交,他们选择边缘化,他们过着封闭而孤僻的生活。
据说拉德利家的小儿子阿瑟,少年时交友不慎,结识了老塞罗姆的坎宁安家的人,他们形成的少年团不务正业,东游西逛,轻狂浅薄,引起了镇上人们的不满,阿瑟被关进了劳教所。阿瑟在劳教所本可以进入州里的工读学校,他的父亲却把他带回了家,从此关上了大门,15年没有露面。
拉德利先生亲手把自己的儿子变成了怪人,就像杰姆说,拉德利先生大部分时间都把怪人用锁链拴在床上,阿蒂克斯说不对,不是这样,还有其他方法可以把人变成幽灵。拉德利先生姿势笔管条直,把上帝的话当作自己唯一的准则,从他把阿瑟带回家的那一天起,人们说这座房子就死了,他把儿子幽禁起来,活活变成了一个鬼。
忽然有一天,阿蒂克斯警告孩子们,如果他们胆敢在院子里发出一点吵闹声,他就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因为拉德利先生快要死了。
拉德利先生死后,卡波妮说走了一个上帝造出的最恶毒的人。他的大儿子内森·拉德利接替了他的位置,他和父亲唯一的区别就是年龄。怪人拉德利仍在幽禁中。
图片来自网络三个孩子对怪人充满着不可遏制的好奇心,发挥出最大的想象力,脑洞大开到惊人的程度,恐惧下的神秘激发他们去探险,他们亦步亦趋设计方案,慢慢靠近拉德利家的房门,以触摸房侧为目标来达成探访。飞快的逃跑之后,那座老房子,还是那么无力而阴森,似乎只是百叶窗动了一下,非常轻微、一闪。
共读第一天:
亲爱的书友们,怪人拉德利的神秘背后隐藏着家族怎样的教育理念?
阿蒂克斯的言行又反映出他怎样的教育观念?
让我们期待明天的共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