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板合同带上了我。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业主也很畅快就签好了名,按好手印了。
我便让客户签。
客户带了很多人来,大家看了房子都很喜欢。价格也都是提前谈好的。所以,他也很满意地开始签合同。签完合同,我也没有多想,直接让他签佣金承诺书。
结果客户一看,就不能肯签了。
说原本就是谈好了,这个成交价。怎么又多一笔费用。
其实,这套房子价格很笋,业主那边收佣也很少,所以,是按正常流程,正常收佣的。
但是他就是不肯了。
老板说,这样吧,就只收3000元了。确实已经很低了。但是客户依然不肯签。
最终不欢而散。
我心里不好受,如果当时,客户签好合同,转了订金之后,再给他签承诺书,哪怕有意见,最终可能也好谈一些。
但是老板说:“没关系,就算签了,客户也会不高兴的。”
我知道他是在安慰我。
心里更是愧疚不已。如果老板不带我过去的话,是不是就能签成呢!
不过老板似乎不太急,他甚至将合同给了我,说,如果晚点客户还要的话,我没有空,你过去给他们签就可以了。
一直到晚上,我准备休息时,看到老板重新发了诚意金出来。
心里很为老板高兴,客户终于还是找回来了。哪怕现在让我过去签,我也是一百个愿意的。
然而,高兴了不到十分钟。
老板又告诉我,签不了了。因为业主已经私下和别人谈好了。也准备签合同了。
我心情瞬间又跌到了谷底。
老板对我挺好。哪怕公司已经很艰难,他也很艰难,但是他依然没有苛责我。我希望他能多签单,他的单因为我的一个小细节而没有签成,我觉得比自己的单还没有签成还难过。
我一直在思考,那套房子真的很笋吗?
当时,如果我能拉住客户,真诚的告诉她。确实可以只收卖方的佣金,但是成交价会高一点,因为卖方实收是这个数。而这套房子真的很笋,你不签,也许别人就签了。
可是,当时客户人太多,其中一个人,刚好卖了房子不久,说都是自己出的佣金,买方根本没有出佣金。
这确实也是常有的事。但是,总佣总得到最低限额呀!
可惜,当时的我,只有无力感。
也许,是经历的太少了吧!
自责愧疚,让我一晚上的心情都不太好,而且想到这事,就没了睡意。
但是,经历过了,以后我就知道,签合同,哪怕已经谈好了,一个小细节,都很重要。哪个先签,哪个后签,顺序一定不能错。
尤其是客户还是网上的,本来就没有那么信任。
好在,房子没了,客户还在。希望老板能再找到合适的房子给客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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