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FTA的前世今生
“I believe we have made a decision now that will permit us to create an economic order in the world that will promote more growth, more equality, better preserv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and a greater possibility of world peace. We are on the verge of a global economic expansion that is sparked by the fact that the United States lit this critical moment decided that we would compete, not retreat.”(“我相信,我们现在做出的决定会令我们在当今世界创建一个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与世界和平迈向更高水平的经济体。我们正站在全球经济扩张的大门前。在这关键时刻,美国决心迈步向前,而非临阵退缩。”)
——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在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进入法律前的讲话,1993年12月8日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是由美国、墨西哥与加拿大与1992年8月12日签署的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定。与欧盟性质不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不是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法律上的一项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宣告了北美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
横亘在华雷斯(Juárez)与埃尔帕索(El Paso)间的美墨边境,这也正是2015年电影Sicario中DEA与毒贩演奏着长点射与短点射的交火地。自1994年生效以来,特别是在美国内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便颇具争议,其重要原因之一便是部分经济运行实际表现与当初签署时的愿景背道而驰。美国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20周年时在所撰文章NAFTA, Twenty Year After:A Disaster中写道:Clinton and his collaborators promised that the deal would bring“good-paying American jobs”, a rising trade surplus with Mexico, and a dramatic reduction in illegal immigration. Instead, NAFTA directly cost the United States a net loss of 700,000 jobs. The surplus with Mexico turned into a chronic deficit. And the economic dislocation in Mexico increased the the flow of undocumented workers into the United States.(克林顿与他的同僚承诺协定会为美国带来“报酬丰厚的工作”、对墨西哥持续增长的贸易顺差,以及非法移民数量的巨幅下降。事与愿违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直接导致美国净失去了70万个就业岗位。对墨贸易顺差非但未实现还被逐年攀升的逆差所取代。同时墨西哥的经济混乱增加了为了谋求工作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的数量。)
又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17年6月17日发布的Summary of Objectives for the NAFTA Renegotiation开篇站在己方角度所述: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 entered into force over 23 years ago, and since that time, the U.S. economy and global trading relationships have undergone substantial changes(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于23年前,且自那时起,美国经济与全球贸易关系已历经深刻变化)。
The America that existed when NAFTA was signed is not the America that we see today. Some Americans have benefited from new market access provided by the Agreement. It contributed to the linking of the continent through trade, while at the same time NAFTA provided much needed market access for American farmers and ranchers(今日的美国已不再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时刻的美国。一些美国人已从协定拓展的新市场中获益。这要归功于使北美大陆更加紧密的贸易往来,同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也为美国的农民与农场主们提供了他们所需的市场)。
But NAFTA also created new problems for many American workers. Since the deal came into force in 1994, trade deficits have exploded, thousands of factories have closed, and millions of Americans have found themselves stranded, no longer able to utilize the skills for which they had been trained. For years, politicians promising to renegotiate the deal gave American workers hope that they would stop the bleeding. But none followed up(然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也给许多美国劳动者们制造了新问题。自1994年协定生效以来,贸易赤字的爆炸式增长致使数千工厂关闭——百万美国人陷入困境,因为他们无法利用曾被训练的技能谋生。数年来,承诺就协定进行重新谈判的政客们曾给了美国劳动者止住“失血”的希望,却无人真正付诸行动)。
站在2018年,回望这一深刻影响了北美大陆达24年之久的自由贸易协定,果真如某些美国人观点所称是“一个灾难”吗?这20多年间经济运行表现出的负面结果真应归咎于这个催生了当时世界上最大自由贸易区的协定吗?让我们先从故事的开头讲起。
源起
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日本对美国、加拿大市场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进攻策略,美、加两国在国际的经济地位和竞争优势相对减弱,这使双方都意识到进一步加强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必要性。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理念始于美国前总统里根,他在1979年11月宣布参与总体选举时将这一想法列入了竞选纲领。1980年,里根提出了一个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加勒比海诸国在内的“北美共同市场”的设想。加拿大1983年也提出了关于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的设想。1985年,美、加两国开始进行有关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1988年,美、加两国签订美加自由贸易协定(Canada-United States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CUSFTA),并于1989年1月1日正式生效。随后时任墨西哥总统萨利纳斯(Carlos Salinas de Gortari)接触美国总统老布什并提出一个类似的协议以继拉丁美洲债务危机后引进外国投资。在美、墨两国就该协议展开磋商之时,总理马尔罗尼(Brian Mulroney)领导下的加拿大政府因担忧该协定可能削弱加国因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取得的贸易优势,要求加入美、墨的对话进程。1992年12月17日,三国首脑于各国首都正式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上签字。1993年11月17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执行法案(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在美国众议院以234票赞成对200票反对得到通过,其中支持者包括132名共和党人与102名民主党人(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为民主党人,1993至1995年间民主党人同时在美参议院与众议院占多数)。同年11月20日,法案在美国参议院以61票赞成对38票反对通过,赞成票来自34名共和党人与27名民主党人)。1993年12月8日,克林顿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写入法律。克林顿在签署时表示:NAFTA means jobs. American jobs, and good-paying American jobs. If I didn't believe that, I wouldn't support this agreement(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意味着就业岗位。美国人的就业岗位,而且是报酬丰厚的美国人的就业岗位。如果我不坚信这一点,我就不会支持这项协定)。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并取代此前签订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路线图主要条款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目标是消除横亘在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间的贸易与投资壁垒。自1994年1月1日协定生效起,超过半数的墨西哥至美国出口关税与超过三分之一的美国至墨西哥出口关税得以取消。随后10年内,除某些美国出口至墨西哥的农产品关税定在15年内取消外,所有美、墨间关税被全部消除。多数美、加间贸易则已实现免税。协定同时也寻求非关税壁垒的消除与知识产权保护。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共计由22个章节、309页。鉴于其条款繁多(笔者搜集到的电子档页数高达396页)且无中文译本,笔者翻译整理了部分主要条款呈现给读者: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一、消除关税
自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起的10年内,加拿大、墨西哥与美国间贸易间对产自北美的工业品征收的关税将被降至0,部分对美国出口至墨西哥的农产品关税将在15年内被降至0。美加贸易方面,基于此前签订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至1998年所有美加间贸易将免征关税。
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前,墨西哥对美商品所征关税自0至25%不等,基本是美对墨的2.5倍,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前美加亦是如此。
协议生效当日,墨西哥废除了近50%进口自美国工业品的关税,其中就包括极具竞争力的机具、医疗设备、半导体产品、计算机设备、电讯设备以及电器设备。之后5年内,包括轻型卡车、大部分汽车零部件与纸制品在内的65%进入墨西哥的美国工业品被免除关税。
二、消除非关税壁垒
在消除关税的同时,墨西哥将消除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以及扭曲贸易的限制条例(trade-distorting restrictions)。美国出口商可以不必取得墨政府的进口许可(通常体现为进口配额)就让大量商品涌入墨西哥,同时也不用像以前为了取得进口许可而被迫增添负担。一并被勾销的还有墨西哥的一票地方法规,比如类似要求打入墨市场的美商必须雇用一定数量的当地劳动力并在当地进行生产活动的条款。
三、原产地规则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鼓励企业雇用北美地区劳动力并给产出品增加北美元素。协定严格禁止商品“搭便车”贴上北美的标签混进北美自由贸易区投机取巧(即某国进口产自域外的商品经过简单加工贴牌进入北美市场)。因此墨西哥与加拿大不可为此类商品进入美国提供掩护。
四、海关管理
协定缔约国同意将各自国家海关大量的处理流程与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美国企业将大大受益于进出口流程的透明化。
五、保障措施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条款会为将受到进口自墨西哥商品影响的美国企业与工人提供即时有效的援助,其中包括两条重要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一:如果进口自墨西哥商品数量的增加伤害了美国企业与劳工,那么美方有权将进口关税恢复至协定签订前水平3至4年;保障措施二:如果来自墨西哥或是加拿大的进口商品总额占美国总进口量的比重达到了关键水平,且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威胁,那么美方有权对上述两方商品实施配额限制并加征关税。
此外,针对特定农产品与纺织品,协定亦有特定的保障措施。不过若缔约任意一方采取保障措施,那么该方必须对受影响的一方做出补偿。
六、投资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移除了与墨西哥进行货物与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条款,其中就包括:
1、外国投资者须出口指定比例/数额的商品或服务;
2、外国投资者须使用所在国商品或服务;
3、外国投资者须将技术转移给所在国竞争对手;
4、外国投资者须将进口量限制在出口量的一定比例之内。
同时协定确保美国投资者在墨西哥与加拿大开展业务可获得国民待遇,其中包括:
1、将利润与资本转汇回国的权利;
2、在遇到征收时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
3、在与当地政府发生争端时提请国际仲裁的权利。
七、服务贸易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所覆盖的重要服务贸易类型包括:
1、会计
2、建筑设计与建造
3、陆运
4、出版
5、咨询
6、教育(商业性质)
7、环境服务
8、广告业务
9、放送业务
10、增强型电信业务(enhanced telecommunications,与basic telecommunications相对)
11、旅游业
12、工程设计
13、健康管理
14、法律服务
航空运输、海事以及基础电信业务是被排除在协定外的。此外,协定缔约各方亦对本国敏感行业有所保留,比如墨西哥不会开放公证领域,因为墨西哥宪法规定该领域仅可面向本国公民。
美国对执业许可与认证的要求并没有因协定而降低,在本国取得专业认证的墨西哥人或加拿大人若在美国执业仍须进行同等类型的专业认证,比如一名墨西哥的建筑师在未取得美国的相应认证前只能以商务人员的身份临时入境,却不能在美国从事建筑行业工作。
八、政府采购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给予了美国供应商打开墨国政府采购大门的机会,诸如墨西哥国有控股企业PEMEX(国家石油公司)、CFE(国家电力公司)的采购项目等。同时基建等服务市场也向美国出口商敞开大门,现代化步伐日益加快的墨西哥会为基建、环保、计算机软件等美国供应商创造大量商机。
受益于协定中政府采购条款的美国供应商类型如下所示:
1、石油、石油开采设备与服务供应商
2、重型电器设备供应商
3、电信系统供应商
4、计算机系统供应商
5、电子设备供应商
6、钢铁供应商
7、医药品供应商
8、医疗设备供应商
9、建筑服务供应商
九、统一域内标准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禁止缔约方使用(技术)标准与规定来人为地设置贸易阻碍。统一标准措施(Standards-Related Measures)致力于在三方间建立统一的针对各类产品的技术标准。这些措施使得美国商品在区域内开拓新市场时能够畅行无阻。
在协定框架下,美国企业的实验室能够以在本国相同的标准,在墨西哥或加拿大取得许可,这意味着实验室取得的研究成果可为三国同时认可,企业在把成果市场化时将无惧阻碍。然而这并不代表美国严苛的联邦法律在协定面前可以少许放松标准,墨西哥或加拿大的商品与服务若不能达到美国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则不能进入美国市场。
24年
1992年10月7日,老布什在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会见墨西哥总统与加拿大总理时说道:We are creating the largest, richest and most productive market in the entire world(我们正在创造全世界最大、最富有且是最具生产力的市场)。当时看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结确实令这一构想化为了现实——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4.5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约17.3万亿美元,年贸易总额1.37万亿美元,其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都超过欧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经济学家大体认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正面作用。时至今日,美国与墨西哥、加拿大间贸易总量已较当年增长3倍之多(基于1993年物价水平修正通胀后),其增长速度也远超与全球其他贸易伙伴的贸易增速。墨西哥与加拿大成为了美国前两大出口国——2017年全年美国至加拿大与墨西哥出口量分别录得2356.49亿美元与2062.16亿美元,二者之和远超位列第三的中国1549.33亿美元。而在贸易总量方面,2017年全年美加、美墨间贸易总量位居中美6605.30亿美元之后,分别为5356.24亿美元和5202.61亿美元。
美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2017年全年贸易量(数据来源:Bloomberg) 墨西哥与其主要贸易伙伴2017年全年贸易量(数据来源:Bloomberg)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中心(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于2017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报告(地址:https://fas.org/sgp/crs/row/R42965.pdf)显示,基于预测统计,协定对美国经济起到了正向作用,且在完全执行协定的情形下,美国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将会上升0.1%至0.5%。
然而,在区域贸易欣欣向荣的背后是2017年美国对墨西哥高达656.8亿美元贸易逆差。以汽车工业为例,其供应链横跨北美国境线,依据制造流程的复杂程度进行这劳动分工。比如一台在美国密歇根州出厂的福特汽车,其仪表板可能来自墨西哥的华雷斯,传动装置来自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温莎。横亘在低收入与高收入国家间复杂的供应链保证了美国的汽车工业能在世界上与欧洲和日本竞争时分得一席市场。
美国汽车工业产业链(笔者censor掉的部分为“价值3.17亿美元的保险杠产自中国台湾”)在就业与收入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影响则颇具争议。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如当时克林顿总统承诺的那样,在有效地促进了美国的产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转移的同时,带动了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创造了更多“报酬丰厚的美国人的就业岗位”,且对美国的就业岗位总量仅产生了微不足道的影响。持反对意见的人士则认为正如“与低收入国家进行自由贸易会令高收入国家陷入不利境地”这一观点所述,墨西哥的廉价劳动力(1997年墨西哥制造业工人工资仅为美国工人的15%,至2012这一数字也仅升至18%,在某些生产部门亦低于同时期的中国)造成了美国低附加值产业转移、本土工厂关闭,加速了美国制造业岗位的流失,致使产业工人失业。美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nter for Economic and Policy Research,简称CEPR)的统计显示,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以来的20多年间,美国总共净流失了多达60万个工作岗位,而美国汽车工业就占据了其中的35万——几乎是原数量的三分之一,同时墨西哥的汽车工业岗位则由12万上升至55万。美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认为在与墨西哥低薪资劳动力的竞争中,美国未接收大学教育的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这也印证了近期达拉斯联储主席罗伯特·卡普兰在福特沃斯商会上“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言论:“我们要提高儿童早教——不管是谁来做或是如何做——提高儿童的识字率——达到三级阅读水平,填补数字鸿沟,增加他们接入无线互联网的渠道,提高大学入学率,而后进入高中、大学学习知识技能,同时我们也得加强职业技能的再培训。”尽管他们认为即便没有该协定此类情形也可能发生,但仍有人将其归咎于与墨西哥开展的自由贸易。
#插播一小段数学
讲到这里,笔者就想搬数学公式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嗯,其实也不是那么高于生活的数学公式(话说当时不是说Black-Scholes-Merton Model只适合估欧式期权么),而且其实不怎么数学(比起昨晚Z同学为了治疗失眠而学习的Sparsity and Some Basics of L1 Regularization/手动斜眼/)。下面……[省略一万字]……然后请出经典的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标准形式:
Y表示总产出
A表示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全要素生产率)
L表示劳力投入
K表示资本投入
α、β分别为资本产出、劳力产出弹性系数
现在我们对Y求偏导:
∂Y/∂L = A·β·L^(β-1)· K^α
∂Y/∂K = A·L^β·α·K^(α-1)
可以看出,当α+β≤1时,边际产出是递减的,且规模收益不变或递减。
所以呢,需要做的是提高A,其中就包括提高劳动力的教育水平。
那么关于后来Solow基于Cobb-Douglas生产函数接着推导以及建立Solow Growth Model的故事……[省略一万字]……
# 插播完毕
笔者认为,在经历了第三次以及第四次科技革命的20多年间,美国劳动力的平均教育水平也未完全跟上技术水平进步。即便如此,根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简称PIIE)的研究,这20多年间美国每净损失1个工作岗位就对经济贡献约45万美元,这主要得益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自由贸易所带来的消费品价格的下降。
“They took our jobs! Dey took 'er jerbs!! Durka der!!”反观墨西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美墨联营工厂(Maquiladora)成为了墨西哥的新地标。这些由美国迁来的汽车、电子等工业生产线为墨西哥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截止2005年,由美墨联营工厂的收入增加了15.5%,同时对美国出口量的增加也迅速促进了墨西哥城市例如托卢卡(Toluca)、莱昂(León)与普埃布拉(Puebla)的都市圈扩大。在国民生产总值增速方面,协定生效后,墨西哥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录得了高达9%的增速,其它年间多在1%至3%间徘徊。但由于其经济与美国经济有较强关联,在互联网泡沫破灭的2001年与次贷危机蔓延的2008年,其增速均由正转负。但经济的增长既没有提高劳工薪资水平,亦未增进社会公平。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的统计数据显示,墨西哥的贫困率曾由1994年的52.4%降至2006年的42.7%,但随后又升至2012年的51.3%;反观拉丁美洲的平均水平则由1990年的48.4%降至了2013年的27.9%。
笔者出于好奇百(Goo)度(gle)了下沃尔玛超市在墨西哥城与南京的数量分布…… ……以及星巴克咖啡的数量分布纽约时报在协定生效20周年采访时曾有上了年纪但仍在工作的墨西哥人表示:“他们当年做出的30%到40%承诺都没有实现……不过在以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商品品牌屈指可数,现在可多了。”穆迪评级机构拉美研究中心主任科迪诺(Alfredo Coutino)表示:“我们确有受益,但可能并没有实现我们曾希望的那么多……如果当初我们没签协定,墨西哥可能会比今日差距许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改变了一个封闭的由被债务所困的国有企业和低产出且分散化的农场构成的国家,消除了大规模失业的温床,贸易全球化和外国投资为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虽然是低报酬的就业岗位。
山姆大叔不满意了
时至今日我们再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就不得不提2016年以来针对协定与墨西哥和加拿大大打口水仗的特朗普。特朗普多次在公开场合以及社交媒体上表达其对墨、加两国“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造成美国人就业岗位流失、损害美国农民与产业工人利益、加剧非法移民问题恶化等方面的不满,并在实质上要求针对原协定中对美国不利的条款进行重新谈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17年7月17日发布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重新谈判目标汇总》(Summary of Objectives for the NAFTA Renegotiation)。该文件精炼地列出了列出了美国在协定重新谈判方面的详细要求,笔者认为通过其内容能够有助于了解协定生效24年来产生的影响以及当下美国的利益诉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重新谈判目标汇总》原文共计18页,考虑到国内尚无中文译本,笔者整理翻译了除少数次要部分外的全部章节,以供读者参考。
Summary of Objectives for the NAFTA Renegotiation
一、货物贸易
推进美国贸易平衡并减小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缔约国间的贸易赤字。
1)工业品
1、维持现有互利互惠的工业品免税市场准入政策,并且对消除限制美国对协定缔约国出口工业品的非关税壁垒的规章进行加强修订。
2、维持现有美国纺织品、服装的协定缔约国免税市场准入,增加美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的竞争机会,并将其纳入美国进口敏感性商品名录。
3、在核心商品方面,争取更大的监管规章兼容度,以减少因区域内各国规章不必要的差异所造成的负担。在适合时机,不排除采取监管合作措施。
2)农业品
1、维持现有互利互惠的农产品免税市场准入政策。
2、通过减小或消除现存关税,扩大美国农产品在缔约国市场竞争机会,使其能够如其他缔约国农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一样具有相等的竞争机会。
3、消除针对美国农产品的非关税壁垒,包括双重标准障碍、限制性的海关税率配额以及例如交叉补贴、价格歧视与掠夺性定价的其它限制措施。
4、针对美国进口敏感性农产品,在启动关税减免谈判前,为其提供合理的调整期以与国会商讨意见。
5、争取更大的监管规章兼容度,以减少因区域内各国规章不必要的差异所造成的负担。在适合时机,不排除采取监管合作措施。
二、卫生与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
1、提供基于世界贸易组织权利与义务的强制性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包括科学的检验检疫措施、良好的法律规范、进口检查、检验检疫标准等效性与区域性,以让各国基于各自国际义务制定其认为能够以恰当适宜的方式保护食品安全与动植物健康的措施。
2、建立解决阻挡美国食品与农产品出口壁垒的机制。
3、建立一系列全新且强制性的条例来确保能够以透明、可预测且无双重标准的方式,研究并实施基于科学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
4、增进政府间沟通、协商与合作,以透明的方式开展信息共享、新技术研究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检验检疫问题的协作解决。
5、建立一个增进对话与合作的机制,以在可能适当时机阐述卫生与植物卫生检验检疫问题并推进贸易便利化。
三、海关、贸易便利化与原产地规则
1)海关与贸易便利化
1、建立一套高水平标准以实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有关贸易便利化与海关估值部分。
2、确保将全部的海关法规、规章与流程公布于互联网上,同时派设专人解答相关问题,以增进透明度。
3、尽最大可能确保货物在被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后能被立即放行,并在货物放行时效、自动化与保函使用方面颁布新条例。
4、就快递货运方面,建立流水线化、加速的海关处理流程,包括金额超过最小上限的货物运输。其最小上限金额应于美国当地800美元的最小上限相近。
5、确保协定缔约国的海关在处理有关处罚事宜方面能够秉持公平、透明原则,避免利益冲突。
6、采用包括供应链整合等措施,在进口、出口与运输环节尽可能实现自动化;精简进口、出口与运输环节所需的表单、文件与手续;加强海关数据协调要求;实行针对单个货品进口时处理流程的进阶管理。
7、就海关决议提供行政上与法律上的上诉渠道。
8、为进出口关税以及其它税收与费用的收取提供电子支付渠道。
9、为海关监管与清关审计建立风险管理系统以确保贸易遵守海关规定与相关法律。
10、建立规章以规范报关行业务、装运前检验流程与可重复利用集装箱业务。
11、建立一个委员会进行信息共享并在促进缔约国间商用货物的贸易优先权一致问题上进行合作。
2)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
1、更新并加强原产地规则,以保证真正产自美国及北美地区的产品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受益。
2、确保原产地规则能够有效地让原产自美国及北美地区的货物及原材料受益。
3、实现认证并鉴别货物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的流水线式流程,并配合强有效的执行措施,其中就包括针对纺织品的。
4、推进协定缔约国间的合作以确保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并能从中受益,防止逃税行为发生,并与违反海关行为作斗争。
四、贸易中的技术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TBT)
1、要求协定缔约国遵守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做出的决议与建议,并将其应用于标准制定、合格性评估与政策透明度等方面。
2、在政策透明度和公共协商方面制定强效条款,要求协定缔约国公布技术规定与合格性评估流程草案,允许相关他国利益牵涉方针对草案提出问题,同时草案制定当局许认真处理并提出最终方案以解决其中的重要问题。
3、确保合格性评估机构的国民待遇,并鼓励使用国际化的合格性评估认证识别流程,以助合格性评估结果能为广泛接受。
4、设立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分会,将负责讨论双边及第三方关心的特定贸易问题,协调区域内以及多边贸易活动与监管合作,并施行良好的规制实践。
五、服务贸易,包含电信与金融服务
1)服务贸易
1、要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缔约国为向服务贸易创造公平开放环境做出承诺,其中包含:
下列应用于所有服务贸易的规章:
禁止对外国服务提供商采取歧视性措施;
禁止对进入本国市场的服务提供商数量进行限制;
禁止要求跨进服务提供商在进入本国市场前预先设立办事处。
特别定制的一系列规章,其中包括帮助美国运输服务提供商拓展在缔约国的业务区域的条例。
出现需要在核心条款外制定例外条款时,基于负面清单进行协商,以尽可能地将对美国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
增进协定缔约国的政策处理流程的透明度与可预见性。
2)电信服务
1、通过透明化监管与独立监管机构来便利化市场准入,以提升电信服务提供商的竞争力。
2、要求协定缔约国为向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交互链接、物理设施与相关稀有资源获得合理可靠的网络准入做出承诺。
3、建立条款保障电信服务提供商自由选择技术标准的权利。
3)金融服务
1、确保美国金融服务提供商能够参与更加公平开放的金融服务贸易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2、提高金融服务监管流程的透明度与可预测性。
3、确保协定缔约国停止施行在金融服务领域限制跨境数据传输或强制安装使用当地计算机设备的措施。
六、数字商品与服务及跨境数据传输
1、协定缔约国承诺不对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数字音乐与视频、电子书籍)加征关税。
2、确保非歧视对待通过电子渠道传输的数字产品,并保证这些产品不会基于其产出地域或国家面临政府审查。
3、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以确保协定缔约国间不限制跨境数据传输且不强制要求安装使用当地计算机设备。
4、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以确保防止政府要求公开计算机软件源代码。
七、投资
1、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以减小或消除美国在协定缔约国全部邻域的投资者限制。
2、协定缔约国须依照美国法律准则与实践给予美国投资者相应的重要权利,同时其他缔约国投资者在美国享受的权利不可超过国内投资者。
八、知识产权
1、推进适当且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包括以下措施:
确保加速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框架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特别是须加强TRIPS协议所规定的相应责任与义务的落实。
协议缔约国须以相应美国法律为标准建立监管知识产权的条款。
针对包括合法电子交易在内的新兴技术与包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新传输与分发方式,协定缔约国须给予强有力的保护。
废止并消除针对获取、检视、维护、使用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歧视性条款。
协定缔约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须即使跟进科技发展。特别重要的是,缔约国需保证知识产权持有者能够拥有法律与技术手段控制其知识产权在互联网以及其他全球互联媒体上的使用,并能在出现未授权使用时及时阻止。
出台实施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包括有效及时的民事手段、行政手段与刑事手段。
禁止政府插手破环知识产权保护,包括网络偷窃与盗版。
2、确保美国个人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能够获得公正、平等且非歧视的市场参与机会。
3、遵行2001年11月14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发表的《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并确保协定促进创新并推动药物普及。
4、禁止协定缔约国滥用产品地理标志阻碍美国产品进入己国市场。
九、透明度
1、协定缔约各方应参照美国法律以及联邦法律法规实现与其相当的在规章制定方面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并承担相应责任。特别的,各国应做出以下承诺:
公布对可能影响到贸易与投资的法律、规章、行政制度;
为利益相关方提供在相关法律、规章与行政制度正式被采纳并生效前针对其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在上述法律、规章、行政制度的公布后,保证提供足够的时间给予利益相关方,直至其正式生效。
2、建立针对全领域美国产品的因政府管理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标准。该标准须透明、非歧视性,且须做到流程公平。
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1、协定缔约国以政府是否拥有企业所有权,或政府对企业的股东权益控制,包括即使是作为少数股东权益的控制情况,来定义国有企业。
2、缔约国可以保留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国内公共服务业务的权利。
3、确保国有企业在采购货物与服务时遵循非歧视待遇原则。
4、确保国有企业在采购与销售时遵循市场规则。
5、确保效力超过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SCM协定)的补贴协定施用于国有企业。
6、要求缔约国一方国有企业不可通过补贴相关条款损害他方利益。
7、缔约国一方不得通过带有补贴性质的投资致使国有企业损害他方相关产业利益。
8、确保针对国有企业、寡头以及私营企业有一视同仁的监管制度。
9、针对外国国有企业的商业活动授予所在地法院司法管辖权(即有限度的主权豁免)。
10、缔约国一方可以向他方政府要求索取给定企业的政府控股与控制情况以及政府扶持程度。
11、基于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5(《有关严重损害的资料的收集整理程序》)建立开展实地考察机制,以协助解决在有关针对国有企业诉讼的证据搜集问题。
十一、竞争政策
1、维持现有禁止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业欺诈欺骗活动的规章制度。
2、建立流程公正的有关商业竞争法律的执法体系。
3、在商业竞争执法相关事宜上推进合作。
十二、劳工
1、将与劳工相关的条款列入协定核心部分而非附加协定。
2、协定缔约国须制定并维护与老公相关法律,同时依照国际上《国际劳工组织宣言》(ILO Declaration)所确定的核心标准践行法律,具体包括如下:
结[BEEP]社自由与进行劳资谈判的权利;
消除一切形式的强制或被迫的劳动;
禁止雇佣童工;
消除在就业与工作岗位上的各类歧视。
3、协定缔约国须出台法律在最低工资水平、工作小时数以及职业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确保劳工的劳动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
4、建立规章制度以确保在国际认可的核心劳工标准为准绳的前提下,协定缔约国不会放弃或降低相关法律执行力度,从而影响贸易或投资。
5、建立规章制定以确保在国际认可的核心劳工标准为准绳的前提下,协定缔约国不会出现无法有效执行其在最低工资水平、工作小时数以及职业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确保劳工的劳动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的法律,从而影响贸易或投资。
6、协定缔约国须采取行动禁止由被迫劳动产出的商品货物进入贸易环节,无论其是否来自缔约国或是他国。
7、提供公正、平等且透明的行政与司法处理流程。
8、确保这一系列与劳工相关的义务在劳动纠纷处理机制中适用,且施用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强制性义务部分。
9、建立一个包括公众咨询委员会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同时也是让公众认为某个协定缔约国没有遵守其关乎劳工利益的承诺时,引起公众对其政府行为的关注。
10、建立一个高级别的劳工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将定期举行会晤,以检视关乎劳工利益承诺的执行情况,其中包括一个劳工问题处理合作与协调机制。利益相关方将有机会划定具体合作的范围。
十三、贸易救济
1、保留美国严格执行其贸易法的职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税与贸易保护措施等方面。
2、消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全局贸易保护措施的例外部分,以解除对美国在未来的贸易调查中采取相应措施的限制。
3、取消协定中章节19里的争端解决机制。
4、寻求建立一个单独的、在反倾销/反补贴(AD/CVD)处理中针对易腐与季节性产品国内产业规章。
5、在反倾销/反补贴处理中将国有企业移除出国内产业的范畴。
6、推进缔约国贸易救济管理当局的合作,特别时在信息共享方面,以提升管理者有效监控违反贸易救济行为的。
7、在处理逃避反倾销/反补贴税方面,强化现有流程并建立新流程,包括增添对逃避反倾销/反补贴税行为的实地验证职能。
8、参照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法规与实践建立过程透明的相关流程。
9、针对已确认的来自非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敏感性商品建立早期预警进口监控系统。
十四、政府采购
1、提升美国企业在协定缔约国市场销售产品与服务的机会。
2、在协定缔约国间建立公平、透明、可预见且非歧视性的规章制度管控政府采购,包括参照美国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的下列规定:
定时公布政府采购信息;
确保供应商有充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
确保采购过程公平;
确保合约是否中标完全取决于在招投标文档中写明的评标规则;
针对政府采购流程中的质疑与投诉将得到不失公允的行政与司法处理。
3、美国的州以下(即州与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效力范围之内。保留的国内优先采购项目例如下方所示:
面向小型企业、女性与少数族裔拥有企业(包括美国原住民)、伤残队伍军人以及贫困地区的优先采购项目;
《购买美国产品法》(Buy America Act,于1933年大萧条时期由国会通过。该法案意味着国内供货商在争取政府订单的竞争中占据优势)中指定的由联邦支持的州或地方项目、运输服务、粮食援助以及农场支持;
国防部关键采购项目。
4、以下领域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受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约束:
国家安全;
公共道德、秩序与安全的维护;
人类与动植物生命与健康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
5、继续保留将新的有关劳工、环境等准则写入协定要求的职能。
十五、争端处理
1、鼓励通过协商等机制在早期发现并化解争端。
2、建立一个有效且即时的争端处理机制。专家组做出的处理决定是基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各方出具的意见书做出,并以适当的方式呈现。
3、建立的争端处理流程应通过以下方式做到透明:
各方须公开其意见书;
听证会须被公开;
专家组做出的最终决定须被公开;
确保非政府实体有权要求向专家组递交纸质意见书。
可以看出,美国要求新协定能够破除美方所认为的针对美国出口商品的设立的障碍。美方意在消除其认为的不公平补贴、国有企业的破坏市场经济行为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并借此增强美国企业在域内的贸易竞争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重新谈判目标汇总》中数次提出其他协定缔约国参照美国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协定准则或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间接地表达了美国对其所认为的因其他缔约国在许多领域的相关行政与司法流程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造成了美国企业特别是出口商的利益损失的不满。
故事的终点?
在笔者看来,美国针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提出的种种问题,除去外部原因,主要源于其劳动生产率水平在协定生效的20多年来并未跟上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所需水平。美联储前主席本·伯南克曾说过:No economy can succeed without a high-quality workforce, particularly in an age of globalization and technical change(任何缺少高质量劳动力的经济都无法成功,特别是在一个全球化与技术变革的时代)。因此特朗普政府迄今为止为解决其国内问题做出的许多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只能治标而无法治本。
全球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归属。即使在当下全球化受到了一些经济体逐渐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威胁,但如不久前福布斯刊登的文章Globalization Ain't Dead Yet所说,全球化真的大势已去了吗?非也!全球化就不曾如某些媒体所称“临近死亡”。历史前进的车轮是无法阻挡的,正如丘吉尔在战时演讲We Shall Never Surrender最后所言:
“...would carry on the struggle, until, in God's good time, the New World, with all its power and might, steps forth to the rescue and the liberation of the o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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