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敖有妇石氏,自侍三分姿色,尝从县令为义女,性傲慢而少同情。每以他人之苦取笑,不胜晏如。
时维冬暮,天色向晚,鹅雪方歇。石氏家中烛尽,遂借于邻家。见邻人团膝拥被坐于内,泥炉中唯余星星之火。石氏固知邻人存炭无多,只暗笑不语。
借烛归,谩笑谓家人曰:“其家中炭火无继,不过拥被取暖耳。吾立地片刻,已觉寒意侵身。啧!彼生如此,复有何趣?”
于是秉烛屋中,又更添若许炭火于四隅,闭门而坐,其室明如昼,暖如夏,遂觉志得意满。睡去。
岂料中夜炭火已尽,反生毒焉,石氏一家亦皆毙于梦中。
嗟乎!纵不念其一烛之情,又何必以己之所有故显人之所无,耀耀自得,反受其害,岂非起于德有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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