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网上有人说,当许妈姚爸发现姚策不是亲生的,立马翻脸,要求归还房子给亲生子,并要求彻查真相,显得有些无情。
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疼爱自己的亲生孩子,这是人类的共同天性(当然,没人性的除外),无可厚非。许妈只是个凡人,是个普通的妈妈,不要以“高、大、上”的道德标准绑架她。
而且,姚策是许妈自主领养的吗?还是被迫“领养”的?两者,在许妈心里感受是不一样的!
更何况,看到郭威在郭家的境遇远远不如姚策,心里肯定会更痛。
另外,姚策自幼生病,少年叛逆,不仅给许妈姚爸,而且给整个家族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压力。不经历过的外人,是无法真正体会到的。
可以说,在找到亲生儿子时,许妈的内心是五味杂陈,酸甜苦辣一起涌上心头。感觉有冤有痛。
这时,即使表现得更爱亲生儿子一点又怎么了?这不是太正常的人之常情吗?!因为,她觉得愧对亲生儿子。生了他,却没能养他。
其次,当许妈知道姚策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后,许妈姚爸还是竭尽全力在救他。这有许妈公示出来的50多万医疗发票为凭证。可见,许妈姚爸并没有撒手不管。在我看来,这就是大爱,这就是有情有意。
后期,由于跟杜妈之间的种种纠葛,许妈才退出照顾姚策。因为两个对立的人,同时照顾姚策是不现实的,这也应该可以理解。
再说,亲妈找到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也顺理成章,没有毛病。
关于房产,注意,这是许妈和姚爸的唯一房产。只是出于爱儿子,才写了姚策的名字。原本想着,老了是可以住在一起的。现在,他们可能跟前儿媳住在一起吗?不要回,让两个老人怎么办?流离失所?
说到底,这个房子真正赠予的对象,即许妈姚爸的真实意思表达,是买给亲生儿子,是“真姚策”-如今的郭威。造成如今房产登记的错误,是他们主观意志之外的、意外造成的“隐瞒”或纯粹欺诈的结果。所以,于情于法,许妈有权要求归还。
最后,关于真相。我觉得,只有彻查真相,才真正对得起年纪轻轻,28岁就冤死的姚策。因为,原本这个灾难是可以避免的。只有查明真相,才能告慰姚策在天冤魂。
只有彻查真相,才能对28年来,一直含辛如苦地付出,如今却落得人财两空的许妈和姚爸有个交待。
只有彻查真相,才能让那些渎职,不负责任;那些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违规违法,伪造国家公文(那些假的准生证、出生证等);那些为了一己私利,昧着良心、人伦,自私无底线的人,受到法律应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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