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临时接到通知要去搞植树活动,我赶紧找了广告公司做个宣传条幅。因为这个条幅之前也做过,尺寸都没有变,我把内容发给他们之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他们把条幅送来领导喊我走,我就带着上车了。
植树的时候大家拉着条幅我负责拍照,正好又在下雨,我就匆忙拍了几张。晚上回来一看大家表情都很好,整体效果不错,我正美滋滋的想又收获了一批美照,谁知道仔细一看条幅内容,出了大问题。
我把内容发给他们之后,写了落款:XX公司,应该是直接写公司名字,位置在右下角,结果设计师不动脑筋,直接在条幅的正文后面原封不动的写了落款:XX公司。
毁了一批照片,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又有口难言。这里固然有广告公司的责任,但我也没有找他们核对小样,如果双方都能多一点责任心,也不会有这种低级错误出现。
谨记这次错误,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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