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剧,我们都看得不少。美剧《傲骨贤妻》、《BOSTON LEGAL》也是大热律政剧。印象中,法庭上两方律师旁征博引,据理力争,语言铿锵有力,直指人心。看的时候不免为法官和陪审团烦心,谁说的都对啊,听谁的呢~
我国是中华法系国家,跟英美法系不同。小的没在美国香港开过庭,不知道现场是否如剧中那边激昂人心。但是在我们国家开庭,法律文书可要好好准备。
为什么呢?与英美法系不同,在我国,庭审中法官处于积极一方,是职权主义,法官在法庭上会继续进行调查。如果妥善地准备法律文书,使得法官在开庭前即能够快速清晰地对事实和证据有所了解,能够加快庭审进度,提高庭审效率。要知道,中国法官人手紧缺,一线城市每个法官一年要审结上百个案子。节省法官的时间,也就是节省我们自己的时间。
那么,法律文书如何精准表达呢?川上彻也的《一言力》能够给我们非常好的启发。
善用小标题
首先,善用小标题。用小标题精准地概括段落需要表达的意思,如“悬挂不实横幅,已构成名誉侵权”。法官在审阅文书的时候,已经对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就能带着问题去看文书。要提升概括力?多尝试,多看。财新网、澎湃网的文章标题精炼又抓人,有时间的话可以看看新闻,自己总结标题,再与原标题相对照,默默向高手靠拢。
精炼是要义
如果是复杂案件,语言精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异位而处,如果我们是法官,每天处理非常多的案件,手头上这个案件复杂又棘手。翻开文书,当事人还非常冗长的讲一堆有的没的,会不会无名火就起呢?开庭的时候,如果律师发言冗长,法官有时会打断,要求律师精简。不是法官没耐心,实是时间宝贵,如果排好的庭审时间里没能调查清楚,又需要重新排期开庭,对各方都没好处(除非对方有心拖延庭审节奏)。
简要精炼有三个方法。一是移情。即引导法官了解当事人所处境地。比如,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却多年无法收回租金,甚至对方还主张已方应当赔偿。二是任意比较。采用类比的方法说明问题。三是消极变积极。即即使当事人已经受到损失,但为尽快解决问题,当事人仍采取了多种方式推进事件的解决,甚至能够再作出一定的让步。
结尾铿锵有力
写法律文书,需要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诉求,可别写了长篇大论,但仍无法绕出自己当事人所求。一是简短,以求法官能够记得住。二是明确,是主张违约要求赔偿,还是主张解除合同。三是简短契合事实,使得言语更加有力。
今天结合《一言力》,简短说了下法律文书的起草,让资深人士看了可能会嫌浅薄,希望对初入法律界,或者有需要请律师的小伙伴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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