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一旦看到熊孩子的熊行为,大人都会有说:“都是他父母给惯的。”或“他的妈妈太溺爱他了。”
如果在家庭中,孩子做出了大人不喜欢的行为,其中一个家长往往会责备另外一个家长:“都是你平日里惯的。你这样溺爱他,迟早会害了他。”
在老一辈人看来,现在的年轻父母都太惯孩子了。而且很多年轻的父母也自我感觉自己对孩子很是溺爱。
没有哪个父母会否认自己对孩子的爱,都觉得自己对孩子是百分百的付出。虽然“溺爱”这个词听上去像是贬义,但年轻父母却喜欢这个标签,因为这能代表自己是个好妈妈、好爸爸。
但,心理学家武志红曾指出:中国父母对孩子的爱,很少有可以达到“溺爱”水平的。
这个词已经被用烂了,现在溺爱这个词,已经成为中国式父母为了保护自己的自恋,而在孩子出问题时发明的一个自欺欺人的说法而已。
溺爱的心理学意义是:过多的、足够多的爱。
而我们日常父母常挂在嘴边的所谓“溺爱”,只是对孩子的过分骄纵。在家庭教育中,这主要体现为两个极端表现:
骄纵的表现1:过度给予
在生活中,父母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孩子买这买那。尤其是经济能力还可以的父母,见不得别家孩子有的东西自己孩子却没有。所以,很多孩子的玩具、衣服堆积如山。
可是,这是爱吗?是孩子真正需要的吗?
心理学家荣伟玲说:很多父母把自己的“内在小孩”投射到了现实孩子身上,他们无节制地给予孩子,其实是在无节制地满足自己。
很多人会觉得自己的童年是物质匮乏的,往往垂涎于一个小玩具,但家长从不满足自己。这些人为人父母后,会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看到当年“幼小的自己”。
但是小孩子是有好奇心的,他们天生对一切事物感兴趣。所以我们常发现,孩子对自己的玩具都没有热情,但总喜欢其他小朋友的玩具。
而家长觉得对于孩子的这种需要,必须要:买买买。
这其实是不对的。因为你会发现,当你把玩具买回家时,孩子又不喜欢了。
还有父母特别喜欢追着孩子喂吃的。如果买了特别贵的水果,他们会不舍得吃,而都留给孩子。但是正在玩耍的孩子可能丝毫不领情,或者摆手洒在地上。父母会觉得孩子不领情。但其实,孩子需要的不是多么昂贵的水果,他需要的可能是一起把手中的拼图拼好。
当父母看到自家孩子比别家孩子吃的好、穿的好、玩具多,就心安理得了,觉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幸福的了。
可是,这些都不是孩子需要的。这样只会让孩子的潜意识萌芽出“自恋感”,产生攀比心理。
骄纵的表现2:过度限制
很多父母在物质上过度给予时,在心理上却过度限制孩子。比如父母怕脏,便不让孩子学爬;父母怕不卫生,不让孩子玩水玩泥;父母担心危险,不让孩子接触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东西;父母为了赶时间,随便打算正在玩耍的孩子,而抱起就走。如果孩子此时大哭大闹,父母便会许诺买孩子心心念念的玩具作为诱惑。
很多父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约束孩子,却常常觉得自己是为孩子好。孩子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他有自己去认识世界的自由。
在地上学爬,虽然脏,可孩子能感受到控制自己肢体运动的快感;玩水玩泥巴会把衣服弄脏、有细菌,可孩子能够在此过程中提升触感和感受力;刀叉的确危险,但如果永远不让碰,孩子的好奇心会一直压抑着,总想去尝试。或许在无人看管时,自己偷偷去拿来玩,岂不更危险;大人的时间固然宝贵,但大人不去与正在玩耍的孩子商量就强迫起结束手头的游戏,会让孩子的情感受到忽视。
可是,孩子只有通过自主探索,才可以形成独立的自我,知道自己是谁、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只有通过足够的探索,孩子才会形成自主选择的权利,进而形成责任心。
如果过度限制孩子的探索行为和自由,会严重阻碍孩子主体性的形成,甚至萌生出怯懦、怕生、不合作、没有责任感的性格。
溺爱,是给孩子的自由之爱
我们所谓的“溺爱”,只不过是建立在父母需求基础上的骄纵,而不是建立在孩子需求基础上的爱的给予。只有尊重孩子自由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只有让孩子获得足够的情感重视的爱,才是真正的溺爱。
这么来看,我们身边的父母几乎都是爱得太少,而不是爱得太多。对于孩子,我们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满足或限制,而且对孩子需要的满足,要以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为前提。
反思下自己,当你正在打商务电话时,旁边的孩子想要你放下手机陪自己玩,你会立马告诉对方自己孩子需要自己而中断谈判吗?当你忙碌一天回家想躺下就睡时,孩子想要你给他讲故事,你能做到开心地投入而不厌烦吗?
如果你真正溺爱孩子,你给予的物质条件刚好满足他所需,但会尽量满足他对陪伴的需求;
如果你真正溺爱孩子,你会尊重孩子的感受,不会轻易剥夺他的任何权利;
如果你真正溺爱孩子,你会为了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而付出一切。
如果你真正溺爱孩子,你会任何时候都把孩子放在第一位。
心理咨询师袁荣亲认为:真爱是尊重孩子独立的爱。真爱的父母懂得在孩子不同成长阶段要满足他不同的成长需要。而骄纵之爱,则是偷懒的爱。
还是那句话,真正的爱,是自由之爱。
所以,真正的溺爱,不会害了孩子。但是,骄纵会。
而身为家长的我们,应该给予孩子的是全心全意的真爱,而不是偷懒的伪装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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