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一周晓新闻】
秋秋在后台看到了
很多晓伙伴让人暖心的留言
还有很多很多……小编就不一一放啦
大家的喜欢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
如果你对晓新闻有任何想法&建议
别忘了在文末给我们留言哦~
又是一个周日
明天要开始新一周的上班&上学啦
一起来看看【一周晓新闻】
元气满满地迎接新的一周吧~
为何为行凶者“叫好”?
新闻简介
5月10日,上饶市第五小学内发生持刀伤人案件。
经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建(信州区人,男,41岁)系该校学生家长,因其小孩与受害学生刘某宸发生纠纷,持刀将刘某宸刺伤,后经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嫌疑人王某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上饶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前台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男孩10岁,被女同学家长用水果刀刺死。
这个新闻前段时间上了热搜
而新闻中的王某建则成了“英雄父亲”
很多网友为他拍手叫好
“教不好孩子,社会自有人来帮你教”
“女孩的爸爸太可怜了”
“杀得好”
可是这个10岁的男孩真的这么罪不可赦吗?
知道两个孩子产生矛盾后
男孩家长也尝试过与女孩家长进行沟通
可是最终沟通无果
男孩母亲写给男孩的悼文写到
“妈妈救了很多人
却没来得及救你”
男孩父亲坚称
男孩和女孩只是同桌间的打闹
4月份开家长会
女孩母亲就坐自己旁边
也没听说过此事
据警方案情通报
两孩子间是产生了纠纷
可是否真的有长期欺凌
我们还无从知晓
在真相尚未明朗的情况下
空口断案的网友对男孩的父母来说
何尝不是一场诛心的网络暴力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
这个10岁的孩子罪该致死吗?
拒绝沟通
动用暴力
这才是成年人的解决办法吗?
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
一个成年人对手无寸铁的孩子下手
这一定是最坏的一种
秋秋觉得绵阳网警这段话说得很好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为杀人凶手叫好,我们需要正义,但不需要以正义为名的犯罪;
我们需要秩序,但不需要凌驾于秩序的裁决。
维护正义和秩序的只能是法律,没有人有资格超越法律,否则那就是最大的罪恶。
案例分析
本案成立故意杀人罪应该无疑。
但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因校园暴力造成的悲剧 ,在浙江瑞安也发生了一起几乎要一样的案件,由于孩子在学校被欺侮,双方沟通无果,父亲将欺辱的学生杀死,对于此类案件,定罪方面并无太大争议,只是在量刑时需要综合各种情况,如行为人事后的态度,是否自首、积极救助、赔偿损失等。
遇到危险该不该以暴制暴?
新闻简介
12日23时55分许,江苏淮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情。
经初查,21岁的邹某、邱某、冯某等人因琐事纠纷殴打蒋某,蒋某用匕首捅伤邹某、邱某、冯某。后邹某、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邱某轻伤。
蒋某已被抓获,案件正在紧张侦办中。
从幼儿园到大学
校园暴力一直是经久不衰的话题
不仅家长需要提高警惕
每一个成年人也需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本案中蒋某带的匕首也成了大家争议的热点
现在蒋某已经被抓获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还需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
你是怎么看的呢?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到故意杀人罪、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判断。
由于案情过于简单,更多的细节无法得到考证,只能提醒注意以下问题:
①如果本案属于相互斗殴,一般而言“斗殴无防卫”,但是当行为超出斗殴范围内,可以转化为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②本案还可能涉及到《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特殊正当防卫,关键在于判断对方三人是否属于“行凶”,若得出肯定答案,则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③不能因为蒋某事先准备好了刀具,并造成了他人死伤的结果,就不能认定其成立正当防卫,因为在某些情形下,是不能硬性要求行为人去寻求公力救济或者是其他更好的办法,有时只能依靠自己,当然,具体是何种原因,还得等待公安机关披露更多案情细节。
转账1314非借款
新闻简介
2017年,赵某和孙某通过网络相恋,期间孙某向男友赵某借款38万余元。
其中有5万余元较为特殊,四笔转账13145.21元,其它为“520”“1314”等。
法院认为,当事双方为恋爱关系,转账金额谐音与示爱语言高度一致,对原告要求被告归还该部分款项不予支持。
虽然520就要到了
秋秋还是想来煞煞风景
借款就好好借款
不要想着凑一些花里胡哨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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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没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销赠与,不可以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本案中情侣间的示爱性质的谐音转账,属于赠与行为,原告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撤销事由,不能请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产。
女……女装大佬?
新闻简介
4月27日,江苏泰州,一男子酒后驾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随后男子喊来女友顶包。
为了防止民警调阅沿途监控,男子将自己驾车时穿的红色外套与女友互换,结果他穿着女友的衣服明显短了半截,成了露脐装,当场露馅。
4月28日,因涉嫌醉驾,男子被取保候审,女友则因顶包被警告处罚。
这……
整个新闻满满都是槽点
秋秋竟不知道从何槽起
酒驾+车祸+逃逸+顶包
秋秋只想对妹子说
你可长点心吧!
案例分析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成立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该男子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0.1mg/100ml,已经超过酒驾标准,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
暖心时刻
11岁女孩高雅,先天失明,每天独自上学,是让她骄傲的事。
她不知道,其实妈妈一直默默跟着她,或远或近。
妈妈说:“我不希望她发现我一直跟着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真正自信、真正独立。”
这是秋秋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的
很暖心的一则新闻
推荐给大家~
那本期晓新闻到这里就结束啦
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
记得给我们留言哦
一起加油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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