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现在你比结婚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句话是来自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书中。
今天是2月14号,西方的情人节,一大早先生就送我一束玫瑰花,外加1314的红包,都结婚几年了,并没有以前的腻歪了,相比于玫瑰花,我更喜欢的是他能送我一盆盆栽,可以长久的陪伴,不会枯萎。
应个景儿,在情人节这天,分享一本叫做《情人》的书。
这本书是杜拉斯71岁写的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
在书中,杜拉斯像公众第一次坦露了心声,那是埋藏在她心里半个世纪的秘密,回忆了她15岁时在南越生活时遇到的她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并和他保持了一段情人的往事。
对于很多文学爱好者来说,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时一个无法忽略的独腿存在,经常于日本的村上春树和中国的张爱玲相提并论。
她的文字隐秘、沉郁而杂乱,却令无数读者为之着迷,她不属于文学清流派,却引领着世界文学的新风尚。除去她在文学上的成就,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使他惊世骇俗、放荡不羁的人生经历。
而她本人甚至曾公然宣称“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我会是一个妓女。”
这部《情人》在1984年获得法国久负盛名的龚古尔文学奖,并翻译26重语言在全球畅销。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情人》被翻译成中文后,很快在中国引起很大的轰动,小说中对性爱的大胆描写和对生活无情的控诉,让当时的中国读者欲罢不能。
1992年这篇小说改变成同名电影《情人》在法国上映,男主人公就是由我们中国观众熟知的演员梁家辉主演,这部电影很快便被打破了法国电影票房并走向世界。
一时间,杜拉斯成为当时女性解放的新形象和时尚向标。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这位女作家的垂暮的回忆是怎样的爱恨交织。
在1929年的法属殖民地越南,那是一个夏天,西贡湄公河徜徉在一片宁静之中。在漫天金色的霞光里,一艘渡轮伴随着轰鸣声,古朴而沉重地在河上缓缓的行驶着,
甲板上,有一个戴着玫瑰木色平顶男猫的白人女孩,独自靠在船舷上眺望远方。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涂着暗红色的口红,脚上穿着一双镶金条带的高跟鞋,一双脚踏在船栏杆上,带着和她的年纪格格不入的成熟。
她的目光迷离,红唇微微翘起,带着一丝魅惑打量着远方,茶褐色、磨损的几乎透明的裙衫,在微风中轻轻的飘动。
周围是嘈杂的人群,女孩在这种环境中散发着一种稚嫩而又肆意张扬的美。
这时一位身穿西装、风度翩翩的中国男人从不远处的黑色轿车里走了出来,他已经在车里打量这个女孩很久了。
他犹豫着走到她的身边,而女孩似乎没有留意到他的存在,一阵尴尬的沉默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烟盒递到她的面前搭讪到:“打扰一下,你抽烟吗?”
这是法国女孩和中国男人的第一次相遇。
女孩来自法国,一个白人的家族,父母梦想着在法属殖民地发财而举家来到越南西贡。
在女孩七岁那年,父亲不幸病逝,母亲独自承担生活的重任,通过当地的一所小学当老师,赚取微薄的薪资来养活三个孩子。
女孩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还有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哥哥:大哥暴虐成性,是个游手好闲的恶棍;二哥胆小懦弱,整天被大哥欺负。
在贫穷与不幸的折磨下,母亲的性情变动的越来越暴虐,经常对女孩大肆辱骂,嘲讽甚至拳打脚踢。
她对二儿子和女儿及其冷漠,却对自己的大儿子偏执的宠爱,在母亲的纵容下,大哥变得更加的胡作非为。女孩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贫穷和冷漠中度过的。
不知是对家庭和生活的恨意和报复,或许是对摆脱贫穷的尝试,抑或是对母亲将自己打扮的过于成熟的揣测,当这位三十多岁的中国富商少爷向女孩示爱的时候,女孩默许了。
她搭上了男人的轿车,让他送自己去寄宿学校,她甚至主动走向男人,选择成为他的情人。
第二天刚放学,那辆黑色的轿车就在校门口等候了。
男人吧她带到闹市区的一个小公寓,那是中国富商们金屋藏娇的地方。
从那以后,男人每天都会开着黑色的轿车在校门口等她,带她去豪华餐厅吃饭,在公寓里幽会,有时晚上也不回学校。
男人疯狂的爱着女孩,给她钱,给她爱情,满足她的一切欲望。
女孩抛开家庭和道德的束缚,尽情享受着与这个男人之间情欲的快乐和满足。
与这个男人的相处,女孩是大胆的,自由的,热烈的。
相比之下,男人却是处于弱势的,他对女孩的白人身份心存畏惧,对掌握自己经济大权的父亲无力反抗。
虽然女孩是他的情人,但在情感上男人却被女孩所掌控。
女孩真的爱他吗?不,也许并不是爱。当两人水乳交融之后,女孩会毫不犹豫的说出自己并不喜欢中国男人。
她的家庭教育告诉她,法国人是高贵的,中国人是低劣的。而她只是依赖男人的钱财去改变自己穷困潦倒的家庭。
男人一次次的占有女孩的身体,却无法统治她的灵魂,在女孩心里一直有一种居高临下的骄傲。
他很愤怒,很挫败又无可奈何,一次次陷入矛盾与痛苦中,他跟女孩说:“你来找我,就是为了钱。”
也负气的告诉她,他现在不能娶她,因为她不再是处女了。
男人有时会带女孩的家人们去高档的餐厅吃饭,去高档的舞厅跳舞,他们狼吞虎咽,喝的酩酊大醉,却从不拿正眼去瞧他,也不会和他说话。
因为这个黄皮肤的情人可以带着他们出入高档场所,满足他们可悲的虚荣与自尊,会给他们足够的钱财来维持生活。
他们从不认为女孩会爱上他,毕竟,他是中国人。
当女孩和男人单独在一起时,他们谈天论地,有很多话题,却从来不谈自己和未来。
他们知道,白种人和黄种人之间的种族歧视无法消解,男人那传统而权威的父亲绝不允许儿子迎娶一位“娼妇”,而没有了父亲提供的钱财,男人就无法生存。
两人都心照不宣,他们很清楚这段感情没有结果,也接受了这段没有未来、及时行乐的相处方式。
今朝有酒今朝醉,在一次次亲密相拥中向对方贪婪的索取。
那两三年里。两人不断地幽会,做爱,尽情满足对方情感和欲望上的需求。
直到男人遵从父亲的命令,与从未谋面、出身名门望族的未婚妻成婚。
而女孩则在男人的资助下,和家人踏上了回法国的巨轮。
当轮船发出告别的鸣笛声,渐渐离岸远去,女孩倚在船栏处,看见了岸上那熟悉而孤独的黑色轿车。
车里情人的模样依稀可见,就如同第一次在渡船上一样,女孩知道他在看她,她也在看他。
女孩原以为自己并未正真的爱过这个中国男人。但在回程中的一个深夜,海上没有风,她突然听到肖邦的钢琴曲从船上的大厅向四面传播开来,仿佛是上天传达的执意,她终于抑制不住掩面痛哭起来。
因为,她想到了堤岸的那个男人。
故事中的那个女孩就是杜拉斯的化身,而那个中国情人也确有其人。
在小说的结尾杜拉斯写道,她的中国情人,也许很长时间都没有办法和他的妻子相处,对于少女的记忆依旧如故,床上横陈的身影始终在他的欲念中,居于统治地位久久不变。
情之所系,无边无际的温柔情爱,肉欲可怕的阴暗深渊,仍然牵连未断。
作者有话说:我是读过《情人》这本书的,一开始接触时,感觉真是一本难读的书,有时候会觉得这本书是残缺的、杂乱无章的。多读几遍,会让人产生一种全新的感受,你会发现小说中的章节,没有一段是经不起推敲的。
喜欢的是书中描写了许多的热带地区的景色,可以把书中的情景更加真实的展现在我们眼前。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
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
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
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
短短几句话,热带地区闹市的喧嚣、繁杂、缓慢,还有殖民地的鱼龙混杂,似乎真实地展现在我们眼前。
总之,这是杜拉斯迟暮之时写下的回忆,充满了了对爱情的憧憬,也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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