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我与肉身性。经验自我与先验自我区别,这样说来仿佛身体的那个自己就是经验自我,而理性和道德领域的那个自己就是先验自我。实际上并非如此,自我的身体其实同时具有经验与先验两个角色。它既是感知和认知的主体,又可以是感知和认知的对象。
比如当我们左右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既可以感知是在“右手摸左手(我在摸左手)”,又可以心念一转,感觉在“左手摸右手(我在摸右手)”。自己对自己的触觉中,究竟把哪个当作“自己”其实是完全可逆的。而作者认为,“触觉”这件事本身就具有“可逆”的神奇属性。如人们在拥抱别人时,会有种“与对方合一”的感觉。比如接吻时“究竟是我亲你还是你亲我”。
2-1 自我的身体也是先验自我接收知觉材料和存在的基础。先验自我虽然号称先验,但也是被“隔离成身体”的。身体的感官与身体的移动都自然而然的被视作“我”的一部分,而非我需要操控的对象。如我们并不会认为“自己用胳膊举起手,再用手举东西”,而是认为“自己举起东西”。身体与“先验自我”其实合一的,不仅仅在物理上,而是在内容上也无法分离。“自我”对外部的感知、判断,其实都要从身体感受开始。
身体的持续存在也对应“先验自我”的持续存在。我们会认为多年前做事的那个自我与现在同属一个自我
2-2 更值得强调的是,先验自我需要借助身体才能进行回忆、想象等一系列行为,也就是必须依靠肉身的存在。但不同的是,“未被回忆起的事”也是储存在身体和大脑之中的,只是未被激活。当它激活,被具体回忆、想象到的时候,才成为“先验生命”的一部分。
3 自我又不局限于身体之中。也就是说,自我其实是非定点的。因为现象学从人自身的认知出发,因此会被认为是将自我绝对化,出离与一切讨论范围的原始点。但作者强调,事实并非如此。自我并非是在知觉、记忆想象与认知行为背后的一个点,而是被构造成同一性的。就像我们做出的判断并非是事实的必然形态,而是被“构造”的一样,人们会应对不同场合选择做出不同的判断,因此也会在不同场合体现出不同的自我同一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作者已经将自我与同一性连接。
比如,有人随着年龄增长,而心态可能变化不大,这就是某种程度脱离了身体的属性。而如果人们之前认同某观点,之后又不认同了,也就不会因为它们是共同使用同一个人体而认为两者同一。
而“引述”现象也是自我脱离单一性和身体限制,呈现的多样性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自己在复述别人话语的时候,可以说即使“自我”又是“别人”。别人口中的“我”自然也是我,这才是同一性更生动的体现,而不是只有这个住在此身体中的才叫“我”。
在于别人争论,与众不同,需要率先行动时,自我的实体性却得到格外的彰显。也就是说在不能“混”的时候,“我”才显得特别实在。这是在规则中身份地位导致的,而非身体的同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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