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依赖倒转(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 或者 最少知道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描述
创建型 主要特点是:将对象的创建与使用分离
1.单例模式:类只能有一个实例,提供一个全局的访问点。
2.简单工厂: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量决定创建出那一种产品类的实例。
工厂方法:定义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让子类决定实例化那个类。
3.抽象工厂:双向扩展,创建相关或依赖对象的家族,而无需明确指定具体类。
4.建造者模式:封装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过程,并可以按步骤构造。
5.原型模式:浅拷贝/深拷贝问题,通过复制现有的实例来创建新的实例。
结构型 主要特点是:类结构型模式和对象结构型模式,前者采用继承机制来组织接口和类,后者釆用组合或聚合来组合对象。
1.适配器模式:将一个类的方法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3种: 类 对象 接口。
2.组合模式: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
3.装饰模式:动态的给对象添加新的功能,继承并依赖。
4.代理模式:为其他对象提供一个代理以便控制这个对象的访问。
5.亨元模式:通过共享技术来有效的支持大量细粒度的对象。
6.外观模式:对外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来访问子系统中的一群接口。
7.桥接模式:将抽象部分和它的实现部分分离,使它们都可以独立的变化。
行为型 主要特点是:行为型模式分为类行为模式和对象行为模式,前者采用继承机制来在类间分派行为,后者采用组合或聚合在对象间分配行为
1.模板模式:著名的钩子算法,定义一个算法结构,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实现。
2.解释器模式:给分析对象定义一个语言,并定义该语言的文法表示,再设计一个解析器来解释语言中的句子。也就是说,用编译语言的方式来分析应用中的实例。这种模式实现了文法表达式处理的接口,该接口解释一个特定的上下文。
3.策略模式:定义一系列算法,把他们封装起来,并且使它们可以相互替换。
4.状态模式: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对象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
5.观察者模式:对象间的一对多的依赖关系。观察者模式中观察者和目标直接进行交互,而发布订阅模式中统一由 调度中心 进行处理,订阅者和发布者 互不干扰 。这样一方面实现了 解耦,还有就是可以实现更细粒度的一些控制。
6.备忘录模式:对对象的内部状态进行"备忘"。
7.中介者模式:用一个中介对象来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
8.命令模式:将命令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使得可以用不同的请求来进行参数化。
9.访问者模式:在不改变数据结构的前提下,增加作用于一组对象元素的新功能。
10.责任链模式:将请求的发送者和接收者解耦,使的多个对象都有处理这个请求的机会。
11.迭代器模式:一种遍历访问聚合对象中各个元素的方法,不暴露该对象的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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