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过后,开启今天的笔耕时间。
(一)
前几天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寻人启事。主要事件是说表妹因感情问题与家人闹别扭,离家出走了。
哎呀呀!又是一场闹剧。在这场闹剧里,姑且不说孰对孰错(在孩子与家长之间),单就孩子做出的这一决定有谁会同意么?
离家出走?说走就走?有没有想过后果,宝贝儿?
倘若,在你出走的日子,如果万一遇到突发事件怎么办?或者自己遇到了坏人,或者家人急火攻心而呜呼哀哉了,那该怎么办?
即使出走前你已经想好了自己的藏身之所,可至少,在你离家的一段日子里,你的家人你的亲戚你的朋友甚至和你家知紧的邻居一定会为你担惊受怕不是吗?你乐意看着他们尤其是你的亲生父母为你受精神上的煎熬是吗?
宝贝儿,在你决定离家出走之前,这些问题你都想过吗?
也许在你的感情问题上,父母真地做错了什么,让你受了委屈。难道,除了离家出走就不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好好谈谈吗?或者把事情搁一搁,先让双方都冷静冷静,然后再谈不行吗?
也许在你的感情问题上,真地是自己在一意孤行,而使自己的父母受到打击了呢?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若是这样,好好听听父母家人的建议又何不可?我相信没有哪家的父母会害自己的孩子,相反倒是都想让自己的宝贝儿们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宿。
无论哪一种,分歧肯定是产生了,要不你不会放着有家的日子不过而离家出走去外面飘着,是吧宝贝儿?
可是,你知道吗?离家出走只能让双方感到更大的痛苦,让双方陷入更大的僵局,却于你们之间产生的思想裂痕与分歧没有一丁丁点儿好处。
我觉得,离家出走是一时的意气用事,是自己自私的一种表现,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种不负责任,更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逃避。事后想想,如果没有对自己和家人造成更大的伤害还好,倘若……后悔可就真的来不及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
为了避免个中状况的发生,我想跟你说:宝贝儿,有事儿说事儿,别逃行吗?
我相信:有因就有果,有对就有错,有分歧就会有统一。静下心来,好好和父母谈谈。如果,你的选择真的对,相信你的父母不会反对的。
宝贝儿,有事儿说事儿,别逃行吗?(二)
相比以结束生命作为殉情的代价,离家出走也只是宝贝儿们玩儿的“小儿科。”
去年,在某楼区,就听说过这么一对青年恋人,女孩儿因为听说男方的父母不同意他们来往,竟一气之下从十几楼跳下,导致当场死亡。
前几年,在某一服装厂,一女孩儿跳楼身亡只是为了报复自己的男友抛弃了她而移情别恋了身边的另一个女工友。
而我的一位已经亡故了二十几年的好友英,也只是因为男方说好了订婚的日子之后而又变了卦,就服毒自杀了。
每每听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想及故友的死,我都会恨得牙根儿痒痒。不为别的,只为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死的是那么不值得。
而且我会想,倘若有来生的话,我真想当面质问一下这些女孩儿们,问问她们:把自己的生命究竟当什么了?她们的殉情除了给自己的父母家人带来无尽的伤痛之外又挽救的了什么?让男方内疚吗?可内疚过后,人家不还是得结婚生子吗?而你们呢?只能孤零零的独自一人长眠于九泉之下,或者飘在旷野做一只孤魂野鬼罢了。
而且我会想,用世上最肮脏的话狠狠地骂她们一顿,骂醒她们后问问她们:一个只和自己相处了最多几年甚至有的会更短的男人竟能让你们忘记了父母对自己二十几年的养育之恩么?你们把自己当什么了?把自己的父母又当什么了?
可是,父母毕竟是父母,世上也还是善良的人多。于是,父母连同周围的善良的人们都会觉得她们可怜了。
可怜了是吧?还这么年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除了她们自己,能怨得着谁呢?从始至终,都是她们自己一个人在那儿自作多情,都是她们自己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玩弄。
毫不隐瞒自己的态度,我看不起这种人,更不会欣赏她们的做法。
不过是一个人,一个自己喜欢或者爱上了的男人,那又怎样?生命可是你自己的。今儿死了,明儿可就没你这个人儿了。
用保尔·柯察金的话来说就是: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既然如此,何必非得献上自己的生命去做一件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呢?
俗话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可有的是。
相声大师兼小品演员冯巩在出演的小品《马路情歌》上有句经典台词是这样说的:今天你错过了一棵歪脖树,明天也许就会拥有一大片森林。(大概意思,原话忘了)
就是啊!为了明天那一大片森林,你也不应该在一棵树上吊死啊?!再说了,他们看不上咱,咱还懒得理他们呢不是。
可惜,你们没有读懂,便草草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种“逃”,永永远远地“逃”,才是活着的人心中最大的痛。
这都是怎么啦?宝贝儿们?有事儿说事儿,别“逃”不行吗?再说,男票没了,还可以找。如果生命没了,就永远的没了。。。
唉!!!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
宝贝儿,有事儿说事儿,别逃行吗?(三)
伤痛之余,说件自己当年找对象的事儿。
记得当时同事给我介绍了一个本村姓李的小伙子。母亲不同意,原因是和她娘家同姓李,也就是本家。
而大姐没意见,执意要我看看。至于其他的人,父亲二姐和哥哥嫂子也都没说别的。看就看吧,同事给介绍也是好意。
大姐便选了一个日子,农历的三月十五的晚上。这天,母亲去二姑家上庙,没回。意思不用说,估计你也明了。
具体不细说,反正是相了看了,便联系着。
直到几天后母亲从二姑家上庙回来,知道了这个情况之后,依然坚持原来的态度。
大姐自然是想说服母亲,可是母亲就是不同意。怎么办呢?
我便亲自找到同事家,把情况向她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最后说:没办法,我妈不同意没办法。
是的,我妈不同意没办法。我不能自私地因为一个外人而破坏了我们母女之间这么多年的感情。就这么简单。
在外人面前,亲情永远至上。在我看来。
最后,送朋友们一句话:路,在每个人的脚下,且行且珍惜吧!
宝贝儿,有事儿说事儿,别逃行吗?2018.06.0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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