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后青春期的某一天,我忽然想要为自己的人生进行一次小型的规划。
事业啊,爱情啊先不谈了,我首先想到的是改变一下我在单位的宿舍。先打扫干净室内卫生,又淘来一些东西用以装饰我小小的世界。
我的设想是好的:一大块儿贴满铁皮画的墙壁,铺上桌布的写字台,一盏属于90年代初期特有的昏黄的小台灯。桌子上零散摆放着万宝路的香烟和产自德国的黑啤酒。背景音乐是枪炮玫瑰的打口唱片Don't cry。当然,可口可乐要堆满一个角落。
我坐在仿制木地板的泡沫板上,半倚着我大大的床,喝一些东西,随手翻看一些感兴趣的书籍。吐出团团香烟,抬头看见一个背对着我的性感女人,她为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还带着冰碴的啤酒(铁皮画)。然后感叹青春如也,生活如也。
可那个性感的女人被批是色情,我关上门的整个世界也终将是别人不解的风情,这完全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我不像是一个徘徊在青春末期苦吟的青年,更像是一个自娱自乐的跳梁小丑。
规划在初期就宣告终结。
我似乎总在摸索那种按部就班的生活状态,可我想要按部就班这件事的本身都是偶然产生的。事实是,人生总是由无数偶然拼接而成的,就像是这篇文的题目,我实在不知道拿什么做标题好,抬头看见铁皮画其中的一幅,那是老旧的兜售啤酒的广告“ICE COLD BEER SOLD HERE.”
就是这么偶然。
二
时隔两年,我还记得已经决定从S城回乡的那个夜晚。
我们几个人在KTV的包厢,杨拿着话筒,唱一首喝半杯。我感慨幸好汪峰许巍的歌还被收入点播歌库,要不然这几个即将三十岁的人到了KTV就只能喝酒了。
歌手办演唱会也不过唱二十几首歌,这可能是嗓子所能承受的极限。但杨唱了不下三十首,唱到最后已经没了声音,看上去就像是拿着话筒在这跟着音乐对口型,但他额头上的青筋依然暴露,还有豆大的汗珠掉下来。我喝着酒,听着杨的翻唱,心底突然涌出一种失落:也许许巍再也写不出这么好听的歌儿了。
不知道喝了多久,终于喝不动了,再喝就都出来了。为了不在现场喷发,我去厕所抠了嗓子眼儿。看着窗外的天,突然就亮了,感觉就像我在S城的青春,突然就没了。
回到包厢继续喝,看着乌烟瘴气的房间里昏暗的灯光,码在墙角的三十多个啤酒瓶,电视上晃动的MTV画面,几个即将而立之年却不知拿什么立的青年,他们目光浑浊,满脸横肉,正在手舞足蹈的碰杯,沉浸在空虚的欢乐中翩翩起舞……我想起初来S城的那个夜晚,我背着大大的包,提着大大的拉杆箱,铁轨像两条漆黑的蛇,交错蔓延至远方。这个身影定格成一张照片。我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未来是什么样子,对于他而言永远是未知数。
三
再早几年,我足够疯,足够野。背上包一个人坐飞机越过万千人群,楼宇梯田。小时觉得孤独很可怕,长到那个年纪的时候,觉得孤独很酷,孤独即自由。那时我有长长的头发,干净的白色衬衫,破旧的牛仔裤,还有那把没弹过一次却挂在墙上好多年的烂吉他。我没为任何姑娘写过诗,却总期待遇见一个诗一样的姑娘。
是不是觉得很可笑,现在我也总嘲笑那时的自己。我走过山水城市,留下足迹,带走回忆,在这样等价交换的过程中,我的孤独,没能写成一首赞美青春的诗,当然也没能吸引到一位诗一样的姑娘。
机械式的消费光阴,现在想来那时候最大的目的或许是不敢让自己停下来。因为停下来,又会回到小时候。这样一点也不酷。
不管怎样,即便有过不那么好的回忆,站在当下,还是要感谢那个一直走在路上的自己。写到这的时候,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喝可乐,完全没感觉它好喝,喝完之后只有胃胀、打嗝之类的不适感;第一次抽烟,直呛到自己眼泪直流;第一次喝酒,苦到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可这些东西,最后都成了我的瘾。——那些令你上瘾的东西,第一次带给你的感觉,永远不会让你那么好受。就像是那些回忆,哪怕现在回想起来还会让你热泪盈眶,可它们在黑暗的角落仍是闪光的存在。
现在于我,孤独已无所谓。
饮茶,食烟,日头匆匆。将所有的热情全部挥洒在路上。在风尘仆仆中欢心畅饮,在火树银花中落寞无依。不念往事如歌,不盼岁月如昨。
四
姓名:王慨慷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0年12月29日
如果还能递交简历,那这就是我能说的全部。往事对任何人而言,大约都只能闭口不谈,它们属于黑夜,属于昏黄的台灯,属于酒桌上的下酒菜。
曾想过要有一个永远无法忘怀的女朋友、一些理想、八块腹肌。现在我有一些美好或是不太美好的回忆、快二尺五的腰围、对生活永远不能乐观起来的态度。
我无比怀念那些大学时的晚自习,那个被我和小俊扔满啤酒瓶的人工湖,陪我在S城的江湖斩妖除魔的同事,陪我赤脚走在夜凉如水凌晨1点S城马路上的O小姐。
现在很少能看见穿白色衬衫破旧牛仔裤的男生,也听不到校园里草地上和楼顶上的歌声。
某天失眠,我打开电台,听到熟悉的Nirvana的旋律时,觉得Nirvana确实有点吵了,可我听到Where did you sleep lastnight的时候,柯本撕裂而颤抖的声音,让我突然想到了那时候摆摊卖唱片的夜晚,想起了好多个年轻的身影。他们听着打口唱片,走过洒满阳光的青春,可我已看不清他们的脸。
柯本死的很是时候,如果现在他还活着,也许同样不可避免沦为一个俗人。
生活有的时候挺没劲的,但活着,却很有意思。
顾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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