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无论是父母对孩子,还是对伴侣或其他人,人们总以为,“让对方感觉到羞耻感”可以使对方反省自己,进而让他变得更好。
大家美其名曰:“激将法”。
事实上,这完全不符合心理学的运作原理。
自我改变是需要力量的,每一次改变都需要拿出力量破除掉原来旧有的习性。而罪恶感是最快扼杀力量感的东西。
越去评判或谴责他人,就越剥夺了对方改变的力量。
这也是著名的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和没有达成公司目标的员工沟通时最常说的话:
“I'm not to judge you, I'm to help you.”
[玫瑰](我不是来评判你的,我是来支持你的)
因为他非常清楚,当对方感受到被评判到时候,改变的力量就丧失了。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真正明白:
当你想要让一个人变的更好时,最不能做的,就是让他有罪疚感。
支持TA、陪伴TA,才最强大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也包括你自己。
内在力量越强大,改变越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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