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边住的学校周转房有个小院,可以活动活动,种点瓜菜,挺好。
最近学校出了个政策,教职工退休后应该退房,下一步很可能就不能住了。
现在城里住的房子楼层有点高,北边的房子不能住,就有了在城里寻找一处一楼带院的房子,换房子的念头。
周六闲着没事,和刘同志转了几个地方,看了几处房子,结合网上了解的一楼院子问题,与售楼处的伙计进行了探讨。
有些麻烦。
看的房子一处是现房,用绿植隔出了院子;一处是准现房,正在用绿植隔离院子。
问院子能否在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上提现,一家说可以注明楼前绿地由一楼业主负责维护管理,一家说合同上无法体现,两家都说,全市乃至全国一楼带院的房子都是如此。
回来后上网搜了一下,探讨此类问题的文章挺多,感觉问题有些复杂。大多数文章都说小区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个人圈占违法。
有文章还出据了相关法律条文,说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按照这一规定。只有明确属于个人所有的绿地才能认定为私有,否则小区内的绿地应由全体业主共有。
法律条文中所说的“明确”,应该是小区规划及其他法律文书,而不是购房合同。小区规划的是公共绿地,不管购房合同如何注明,都不属于一楼业主专有。
目前一楼带院的普遍状况,其他业主不提出异议,一楼业主圈占也就圈占了,使用了就使用了,毕竟很多业主购买一楼的房子就是冲着有院去的,毕竟买一楼的房子要多花很多钱。但如果有其他业主提出不同主张,一楼业主基本是必输无疑,外地有些法院判决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的案例。
一楼带院的房子除了有个小院是个优势,同时有很多劣势,比如采光问题,比如卫生蚊蝇问题,比如潮湿噪音问题,比如安全问题,比如楼上业主抛物问题。现在住的小区,曾经好几次看到有人从阳台探出头来梳狗毛。
多花好多钱买了个一楼带院的房子,最后没了院子,也就没了意义,只剩下一大堆一楼的毛病。
现在看,一楼带院,缺乏法律保障,隐含着不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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