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常礼举要》之第四聚餐篇

《常礼举要》之第四聚餐篇

作者: 文砚字雪鴻 | 来源:发表于2018-01-26 07:37 被阅读0次
    文砚摄影工作室

    李炳南先生《常礼举要》之第四聚餐篇

      一、座有次序,上座必让长者。

      二、入座后横肱,不伸足。

      三、主先举杯敬客,客致谢辞。

      四、主人亲自烹调,须向主人礼谢后食。

      五、主人敬酒毕,正客须回敬主人。

      六、举箸匙,必请大家同举。

      七、用箸夹菜,只取向己之一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八、箸匙不向碗盘顶心取菜取汤。

      九、公食之器,不用己箸翻搅。

      十、匙有余沥必倾尽,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一、自己碗中之肴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肴菜,不倍于他人。

      十三、食勿响舌,咽勿鸣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为原则,须言亦应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转身向后。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于狗。

      十七、碗中不留饭粒。

      十八、不对人剔牙齿。

      十九、客食未毕,主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逊言慢待,客称谢。

      二一、宴毕,主人进巾进茶。

    文砚手工坊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常礼举要》之第四聚餐篇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mhia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