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秋天。第一次见到你。
至今我仍记得,26年前的那个下午,阳光的感觉,空气的味道,还有教室两侧泛黄的白杨树叶,以及你桀骜的那张漂亮的脸。
第二天我们就勾肩搭背成了好朋友。果然是人以貌分,两个长得好看的人必须在一起!呵,那时的迷之自信和神逻辑啊。
一不小心,就勾搭了二十几年。那时候没几个不认识我们的人,现在,没几个认识我的人。而你,依旧半城旧识,大嫂一当就再也没完没了。
已经很久了,我没有再写过任何关于我们曾经的故事。我翻开空间日志,上一次,是2008年。将你作为我回忆中的第一个开场白,我写下了关于你十五年前的记忆。本来我和自己说好的,以后写完你们每一个人。呵呵,可是又十年年过去了,你仍作为开场白孤伶伶的标记在那里。
今天,我吃了一顿颇有特色的串串,一个烟熏火燎的地方居然有驻唱歌手,女歌手还算清亮的嗓音唱了张惠妹的歌,我在烟雾缭绕锅里的筷子就那样怔怔停了下来。我自己也没想到,怎么的,击中记忆的是这样一个场合,这样一首歌。
横亘在二十多年时光中的记忆扑面而来。我想起带你跳的飞快的三步舞曲,想起坐在马路边喝酒唱歌的我们,想起我们打架从头顶呼啸飞过的啤酒瓶子,想起陪你在看守所对面喊里面你喜欢的那个人,想起你结婚作为伴娘的我,想起你过生日喝多的我,想起你流在我肩膀的眼泪……
其实,我想起的不止是你,是整整一个青春。可是,每次,总是第一个先想到你,你像一个符号,标记了我整个年少时光。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回到过从前。这个从前有多久呢?从我23岁起,到现在,我们在用15年的时光回忆曾经的十年。
十年前我写我们要在一起,至老,十年后的今天,我希望我们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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