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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准备与女邻居发生关系,却突然放弃,最后是否构成强奸罪

男子准备与女邻居发生关系,却突然放弃,最后是否构成强奸罪

作者: 一眼爱上你 | 来源:发表于2022-12-27 11:21 被阅读0次

    男子想和睡着的女邻居,发生关系,无从下手,打算放弃,男子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他有没有实质性的行为?

    如果男子真的构成了实质性的行为,那么,对于他来说,就是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宋某的楼上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女邻居李某,她漂亮,有气质,落落大方。

    这让一直单身的宋某心痒难耐,于是下班以后,碰见李某各种套近乎。

    单身了这么多年的宋某,突然有了结婚的打算,他打算和女邻居谈谈交情。

    而女邻居李某是公司的一名高管,宋某也是在一家公司当经理,两人说可以是门当户对。

    由于宋某见了李某,每次都打招呼,还死皮赖脸的找李某要来了微信。

    每天早上都会发一个问候语,李某只是看一眼,也不管,后来,李某家里的水龙头坏了,老是滴水。

    已经晚上了,李某打电话让物业来维修,他们已经下班了,李某就想在微信上发了一条信息,给宋某,没想到宋某几分钟就来了。

    周某拿好了扳手,帮李某很快弄好了,李某很感谢,两人的关系,也慢慢热了起来。

    后来,宋某在微信上表白李某,却被李某拒绝了,宋某怀恨在心,觉得你有什么能耐的,还拒绝我。

    后来,宋某见了李某没有那么热情了,有时候看见李某,躲躲的远远的,李某也见怪不怪。

    毕竟自己拒绝了宋某,可能是宋某不好意思,李某也没放在心上,日子就这样过着。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沉静的生活,李某后来公司聚餐,陪领导喝酒,喝醉了。

    李某拿出来手机打电话给宋某,让他来接自己,宋某收到信息很开心,连忙开车接李某回来了。

    在身边照顾李某,我觉得人有时候很奇怪,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总想打电话给那个,聊天最多的那个人,因为有了依赖。

    宋某看到李某的身材,悄悄的咽口水,心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她了。

    坐在床边看着睡着的李某,他想过很多种答案,冲动战胜了理智,他打算生米做成熟饭。

    怎么带着勇气去了洗澡间,冲洗了一番,此时他浑身发热,这可能是荷尔蒙的原因吧。

    宋某走到李某身边,抱着李某,他想要和她发生关系,自己又害怕李某醒了怪自己,不理自己。

    宋某只能很无奈的爬起来,坐到了床边穿衣服,李某可能是宋某刚才抱着,给惊醒了?

    睁眼看到宋某正在穿衣服,以为自己已经被侵犯了,或者说宋某正要侵犯自己。

    李某大声呵斥到,你要干什么?我要打电话报警,看到李某醒了,连忙解释道,我什么都没做,你不要误会!

    宋某赶忙穿上裤子,穿上上衣,给李某解释,自己什么都没做,给李某打了声招呼走了。

    李某越想越不对劲,如果他没有趁着我睡着侵犯我,为什么那么慌张呢?

    于是,李某果断的打了报警电话,一会儿警察就来了,顿时,李某也清醒了。

    两人跟着警察来到了警察局,宋某解释,自己看到李某睡着,想要和她发生关系。

    但是,当自己真的那么做的时候,自己感觉心很慌,于是,只是抱了抱她,就打算离开了。

    没想到李某这个时候醒了,看见自己正在穿裤子,误会了我。

    李某解释到,你没有侵犯我,为什么那么慌张呢,因为我喝醉睡着了,我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于是,警察带李某去做了检查,并没有发现东西,李某连忙道歉,说自己错怪了宋某。

    随后,两人回家了,后来李某也搬走了,两人成了熟悉的陌生人,两人明明可以做成恋人,却因为李某的不喜欢,两人终究成了路人。

    第一,男子准备与女邻居发生关系,却突然放弃,最后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的主观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

    我们从文案,中可以了解到,宋某并没有恐吓威胁李某,只是去照顾李某的时候。

    看到李某的美貌以及姣好的身材,想和他发生关系,但是,因为心慌胆怯,放弃了侵犯李某的想法。

    其实,从宋某的行为来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侵犯行为,所以他不构成犯罪。

    宋某既没有对李某,进行身体的触摸,也没有构成猥亵,所以,宋某只是被误解了。

    第二,在什么情况下,男性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呢?

    如果宋某因为女邻居,李某喝醉酒睡着,强行与李某发生关系,那么,这样的做法,实际就是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愿。

    强奸罪里面明确说了,不能趁着女性喝醉酒,或者无意识的情况下,半推半就的发生关系的行为。

    也会构成强奸罪,如果宋某有这些行为,它肯定构成了强奸罪,对她会是刑事的处罚。

    第三,女性如何保护自己?

    作为女性,一定要和异性保持好距离,尤其是单身的女性,既然不喜欢,就不要给他人想法。

    别让别人以为你和他有可能,对你掏心掏肺,最后你的一句我们不可能而被打发。

    实话,这样的女性其实我是很讨厌的,不喜欢他,收礼物,还有人照顾你。

    不是把别人当成了冤种吗,成年人的世界都不容易,现在的有些女性,就是觉得自己长得漂亮,心安理得拿别人的东西。

    过后还不答应人家,老吊着他,老觉得没有人配的上自己,简直是笑话,我只是发表一下感想,针对社会的一些现象。

    总结如下

    男子子和女邻居发生关系,却突然放弃的这种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她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侵犯行为,当然,如果是单身的女性,一定要和邻居保持好距离。

    如果自己身边没有照顾,可以打电话给自己的闺密,或者说代驾公司,不要打电话给自己,给自己暗恋自己的人。

    如果自己不喜欢他,何必给他人希望呢,有可能自己没觉得什么,但是,对人别人来说,就是暗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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