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年前,一个母亲,生她的儿子时,是横胎,难产。
她诉苦道:“他就是来讨债的,我生他时他差点就要了我的命……。这几十年呀,想起他我的胸口就被刀割一样痛呀……”
三十多年前第一次听这样的话,对她充满了深深得同情,觉得她好可怜。
她为人师表三十多年,育人无数,被许许多多人尊重感谢,却因为儿子一次、二次、三次、多次的入狱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求人,一次又一次把省吃俭用的钱去救赎她希望能改过自新的儿子,不惜把自己的养老钱给她儿子,而在她七十八岁的年纪,儿子五十一岁的年纪还是和十六岁一样的错误锒铛入狱。
许多年一直觉得她可怜,看多了后的这几年,偶尔会思索:她和她儿子为什么会几十年都会是这样的死循环,三十多年为什么她儿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一出事就是死狗一个要家人想办法救他,一出狱就比任何人牛逼,谁也不能说他!
也许古人的话早已一针见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教父》中有一句话:花半秒钟就看透事物本质的人,和花一辈子都看不清事物本质的人,命运注定截然不同。”
她是一辈子都没有看清楚:她无原则的宽容也许害了他儿子一生,给她自己和她的亲人带来了几十年的痛苦。
亲密关系中,我们都渴望被偏爱,被包容。
但很多时候,我们却错把溺爱当偏爱,把纵容当包容。
一直在纵容对方,被动吃苦的人,就应该被同情吗?
心理咨询师武志红说
“巨婴和圣母的恋爱关系,最终只能是共生绞杀。”
他们互相需要,互相消耗。
圣母需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享受自己无错的高尚感。
巨婴需要从圣母身上索取,索取对方的时间精力金钱。
无原则的纵容,就像一个黑色的无底洞,你填不满他,他索取不尽。
哪怕是那个扮演父母,付出了很多,无原则纵容的那个人,也是情感的消耗者,消耗自己消耗身边善良的亲人。
可是,并不会因为你痛苦了,你牺牲了,你就可以免责。
而她却把她圣母的痛苦,转嫁给她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一个人的痛苦变成了一个家族的痛苦。她用她的痛苦剥夺着身边亲人的快乐,一点点侵蚀着亲人们的生活,她和她那可恶的儿子一样不值得同情和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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