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某个地方出了一个对国家朝庭有贡献的人,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应该或多或少跟上沾点光。可是,两千七百年前的介休出了一个介子推。此人随重耳出逃避难,流浪十九年,甚至在将要饿死的绝境中,“割股奉君”挽救了重耳的性命。这样的贡献,不可为不大,可是,正是介子推对重耳这个贡献,却害得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在春寒料峭中拖着本来羸弱瘦薄的身体,吃冷食,埃冻。据传说,当时候要求吃一个月的寒冷食品。
原来以为,寒食节只是一个说法而已。近来读史才知道,原来是当时强制执行的一项法令。那个年代,每到了寒食节的时候,就有官吏组织的检查组,到各家各户检查,看谁家是否烧灶了。检查的方法是拿着鸡毛,去百姓家里,在灶膛里测试,如果鸡毛被烫得卷了边,就说明你家烧火了,就当场罚款若干,说是祭奠介子推的香火钱。
那么老百姓有体弱多病的老人,根本无法接受长时间的冷食,那怎么办呢?人们就把牛马粪提前堆积使其发酵发热。到时候,把冷食物放进陶罐里密封后埋在牛马粪堆里吸收热量。如果天气晴朗,就把食物拿到日光下晒着加一点热,使其不太冰冷。
这样的法令一直持续到后汉三国时期,华北地区归曹魏政权治下时,曹操颁布了一道命令,《后汉书》原文如下:
《魏武帝·明罚令》:“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之推。且北方沍(沍,hu,闭塞的意思)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
这段话的意思是:听说太原、上党(长治一带)、西河(汾阳一带)、雁门(忻州一带)的人,在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开始),全部禁绝烟火,吃寒冷的食物,说是为了纪念介子推。可是,华北地区这种闭塞寒冷的地方,老人和小孩,大多身体羸弱,这样吃寒冷食物,将会发生不能承受的疾病。因此,法令所到之日,人们不得再继续这个吃寒冷食物的习惯了。如有违犯者,家长判半年徒刑,当地主要领导判一百天徒刑,县长罚一个月工资。
自曹操下了这个命令以后,山西境内清明节吃寒食的规定才取消了。当然,毕竟是持续了千年的习惯,尽管从政府层面取消了,民间仍然有一些人坚持,但毕竟不是强迫性的了。到十六国时期,后赵皇帝石勒又下令禁止了一次,才逐渐消除了这个陋习。
从这件事情来看,当时候的统治者晋文公是多么的虚伪狡诈。
其一,他根本没有把介子推这个割股奉君的莫大功劳放在心上,否则怎么会封赏功臣的时候忘掉呢?
其二,到有人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才感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因为如果忘了介子推,就可能寒了多少忠臣的心,于是,就急忙弥补。他弥补的办法,居然是派人找不到就放火烧山。不知这个馊主意,他是怎么想出来的?依晋文公的智商,难道想不到放起偌大的山火,可能把介子推母子葬身火海吗?想来,他可能是有意为之,以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想想看,在一起朝夕相处,流浪十九年,介子推该知道他的多少秘密啊。
其三,发现介子推被烧死了,他又猫哭耗子假慈悲,假惺惺地又是封田,又是纪念。他纪念的方式是让老百姓为他的错误买单,不顾百姓死活,强行下令让老百姓吃一个月的冷食。当然他自己也纪念,他纪念的方式不是吃冷食,而是把介子推尸体跟前的那棵烧焦的树砍了,做成木头拖鞋,每天自己穿着,到大臣面前假惺惺地喊两声:呜呼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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