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是儿童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环。例如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会让孩子背《三字经》、《弟子规》,希望孩子从小可以做到仁、义、礼、智、信的翩翩君子,为长大后良好品性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孩子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的过程中,我们也会让孩子把零食和玩具与其他的小朋友一起分享,以期培养孩子的群体意识。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要求孩子尊敬长辈、亲近师友、礼貌待人,更不待言,其实这都属于孩子的道德教育。
那么,儿童道德感的发展需要经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呈现出哪些不同的特点?建构主义心理学理论的集大成者皮亚杰教授,他所创建的儿童道德发展四阶段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第一阶段:自我中心阶段(2—5岁),又称前道德阶段(无律阶段)
自我中心阶段是从儿童能够接受外界的准则开始的。这时期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不具有约束力。
皮亚杰认为儿童在5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往往按自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规则对他的行为不具有约束力,没有义务意识,在游戏中没有真正的合作。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5、6岁~8岁),又称权威阶段
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而不会考虑行为的动机。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现实主义或他律的道德。
第三阶段:自律道德阶段(9—10岁),又称可逆性阶段
可逆性阶段的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儿童一般都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如果所有的人都同意的话,规则是可以改变的。儿童开始意识到自己与他人间可以发展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你让我遵守,你也必须遵守”),规则也不再是权威人物的单方面要求,而是具有保证人们相互行动的、互惠的可逆特征。同伴间的可逆关系的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
这一时期也称作自律期,也就是自主期。道德发展到这个时期,不再无条件地服从权威。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位置,判断不再绝对化。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相对主义或合作的道德。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又称公正道德阶段
公正阶段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认识脱胎而来的。他们开始倾向于以公道、公正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能够根据他人的具体情况,基于同情、关心来对道德情境中的事件作判断。
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连续发展的。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应用时加以界定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并不表明发展的连续统一体的中断。
由以上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儿童5岁前的属于“自我中心主义”阶段,所以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5岁前儿童看到吃的或者玩的首先是拿到自己手里,而不会考虑到周边其他人的原因了。
在5岁前儿童的世界里,他只会第一时间想到自己。在父母的提示下,他才会想到周围的世界、周围的人。
这不是儿童的自私,只是身心阶段刚发育到这个阶段而已。如果5岁前儿童能够做到面对食物或者玩具先人后己,那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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