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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女童案:“童养媳”不是逃脱法律制裁挡箭牌

猥亵女童案:“童养媳”不是逃脱法律制裁挡箭牌

作者: 如花解语 | 来源:发表于2017-08-18 10:55 被阅读0次

    南京候车室猥亵女童案,事件被曝光后,舆论持续发酵,南京警方飞速的抓捕了罪犯段某某,审讯出来一个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的结果,在警方的通报里。有这么一句话: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有网友甚至放出了这是别人家事的等这一王八蛋逻辑,有了亲情这块招牌做掩护,但是大家好像忘记了这么多猥亵儿童的案件,多数都是熟人作案。就算罪犯是女童的“哥哥”。按照微博上的画面,早已超出了一般哥哥该有的亲昵范围,大厅广众都敢如此猥亵女童,在家里女童将遭遇什么?我都是不敢想象的。我向来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断一件事情,但是女童的遭遇让我脑子里不断的显现出一个词语,那就是旧社会才有的“童养媳”!就是,就封建社会,也要等到孩子成年啊!我不仅深深怀疑此父母收养这个孩子的动机?那么这个案子的背后我们该拷问的又是什么?

    一、收养制度问题,人性的丑恶,需用法律关进牢笼!

    在收养法里有明确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女性的时候,需要年龄差距在40岁以上。就是为了防止某些极度丑恶的事情产生。这个案子的发生我认为此法律还远远不够完善,在房价越来越高的今天,娶媳妇的成本越来越高,联想到封建社会童养媳的陋习,自我认为该对这一收养条件设置一定法律的硬性条件,比如家里已经有男性孩子设置条件。要不然为儿子养个媳妇,为孙子养个媳妇的事件可能会再度发生。就是在很多性观念开放的国家,儿童色情绝对是个大罪。

    被领养的孩子,或多或少有着天生的不幸,很多是父母负不了这个关爱的责任,那么我们整个社会是不是要负起这个关爱的责任,由社区或是其他单位建立一种每季度的暗中访查制度。不要认为这些需要帮助的孩子现在是社会的一种负担,在某些年后,他们何尝不是社会的未来。

    二、孩子的性教育问题,背心和裤衩覆盖的区域!

    不难发现,猥亵儿童几乎都是熟人。那么孩子的自我防范意识显得是那么宝贵。孩子懵懂分不清楚什么是正常的亲昵,什么是侵犯和猥亵。我觉得日本的妈妈在这一点是做的非常好的:"给孩子穿一件背心和裤衩,告诉孩子即再亲密的人,背心和裤衩覆盖的区域也是不能碰的。而我们中国的父母和学校往往因为羞于启齿的原因忽略这一点。没能防住某些“禽兽”。最终在孩子的童年留下了不可能磨灭的阴影。

    南京女童案件,受害人打出亲情这张牌,这不是逃脱,或减轻罪责的理由,相反,对“家人”的犯罪在一个有序的社会是更不可被人原谅,这个时代没有童养媳,也只有国法,没有家法。如果有,那么请法律给社会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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