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博刷了一则新闻,整个事情看下来也有了个大概判断,由于这新闻后面的评论相当多,我想知道有多少人和我持一样的观点。于是好奇之下,就去评论区浏览了起来。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是吓了一跳,不禁让我自我怀疑了起来,难道是我错了,是我的三观有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3月6日,陕西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对31岁干部暴打6岁小孩事件发布通报。去年12月,高某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推倒张某女儿,随后高某儿子被张某用手肘击打头部入院。高某儿子出院后,双方因赔偿治疗事宜未达成共识。1月24日,警方对打人者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因疫情期间的监管政策张某被暂缓执行。3月6日,张某被送往拘留所执行。张某身为公职人员,此案引发的违纪问题,安塞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我看了相关视频后的第一感觉是,小男孩确实做得不对,但小女孩爸爸的做法也太暴力了,更加不对。
可是看了评论区后我彻底傻眼了,持我这种观点的不仅是少数,而且被批得体无完肤,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疯狂了。
“打得好”,“你不教,自然有人教”,“熊孩子就是欠”,甚至有“打得好,怎么不把他打死”这种言论。
我就不明白了,一个6岁的小男孩究竟是犯了什么天怒人怨的大罪?非得把他打死,你们才能解恨!
6岁推2岁的是以大欺小,是暴力,那31岁的打6岁的就不是以大欺小就不是暴力了?以暴制暴就对了?更何况是一个成年人对一个未成年人出手。
事实证明,31岁男子确实是做错了,不管你承不承认,也不管你说多少“打得好”,行政拘留就是证明,不容反驳。
很多评论说,6岁的孩子应该懂是非对错了,应该有自制能力了。
那我想说的是,6岁孩子都应该具备的能力,为何31岁的大人没有呢?请不要对6岁的孩子太苛刻,也请不要对31岁的男人太宽容。
就事论事,小男孩确实做错了,但作为一个31岁的成年人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应该找小男孩的家长来交涉这个事情,如果小男孩家长蛮横不讲理,我建议可以揍小男孩的家长,毕竟养不教父之过,一点毛病没有。
小男孩家长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属于讹诈,这很简单,拿出相关机构鉴定文件,看值不值这个价,并不是他说多少就多少。
另外,小女孩父亲的工作和身份与此事无关,在这件事上他的身份只是一个父亲,一个女儿被人欺负的父亲,无需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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