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晌午的阳光正猛烈,却仿佛没有带来一丝暖意。天象山脉下的巨城还是一如的热闹,这座叫天应城的大成帝国的首都,正如它的名字一般发出喧天的声音,似乎要得到上天的回应。从东城的猪肉档铺到西门的承庆酒楼,人声鼎沸,门前的旗子被吹得飒飒作响。
陈晨不再是皇子了,现在他是一个落魄的乞丐,就像他以前带着侍卫偷溜出王宫看到的那样。他就坐在南城的门洞下面,他低着头,只能看到无数在眼前走动的鞋子,还有蚂蚁在他的空碗上爬过,里面什么都没有。周围很干净,就像这个帝国的表面上一样,人人安居乐业,社会歌舞升平。就连他这么懒的乞丐,每天也能混个饱饭。
一双脚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很熟悉,一眼就认出它的主人是谁。因为天应城中没有几个人敢穿这样一双雕着龙头的鞋子。这个人是其中之一,现在的三皇子—陈枫。看你现在的样子,哪里还像个皇族?真不明白,为什么大哥不把你给杀了,让你在这里丢尽我们的脸面?难道是想继续羞辱你?哼,成王败寇,你就在这里等死吧!哪天本皇子高兴了,或许可以赏你口饭吃。
大成帝国的皇太子,现在的落魄乞丐。陈晨没有抬头,还是专注地看着地面。只是他的目光从鞋子转移到了碗沿的蚂蚁身上,仿佛蚂蚁的爬行轨迹蕴藏着什么天地至理一样。他的白色衣服已经很多天没有换了,混杂着汗味和爬过垃圾堆的味儿,散发着一股恶臭。
陈枫是个爱干净的人,一蹙眉头,用手帕捂住嘴退后了两步:陈晨,你这辈子算是废了,要怪就你那个糊涂的父亲吧。他一挥手,自有一股皇家气派,对着身后的随从说:走,本王子约了红袖阁的水儿姑娘,可不想在这个废物身上浪费时间,便迈着大步走了。
大成帝国是个十分开明的帝国,从太祖时候起,便留下圣训: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太祖也待百姓十分宽厚,有人在城中当面拦圣驾,太祖必问其有什么冤屈,从不会责备。三百年来,大成帝国的皇帝都在努力的向太祖学习,三百年来,也养成了大成帝国的百姓对权贵的平常心。在公堂之上,如果判决不公,他们甚至敢当面斥责官员,报于圣前,必先打官员三十大板,再问缘由。大成的百姓,相对于邻国的大宏国和大梁国,无可置疑,是幸福很多的。
大成开国三百年,依靠的便是这样融洽的君民关系,逐渐强大,成为了中原最强大的帝国之一。每个大成人都相信,他们的国家会这样一直强盛下去,也会如这三百年来一样的和平、富饶。除了三年前那件事,那场发生在皇宫深处的政变。那一夜的雪花纷纷,,那一段台阶上的鲜红血迹,刀光剑影,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宫外的百姓还没来得及了解清楚。第二日从城门的告示中得知,这个帝国已经换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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