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写作文,多半是以叙述文为主。老师要求从自身的经历的事情写起,重点描述事情发展、相关人物和主人公之间的经过,然后详细刻画有用的细节描写,最后升华一下自己的感触,这样的文章才有说服力,也更吸引人。
这可能是我们接触的最早的举例,以自己作为例子来写,加深文章的情感表达和感染力。
再大点后基本学着写议论文,要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充分论证自己的观点,已达到让人信服的目的,使得文章有说服力。
以上足见举例论证在写作中的重要性。但到底是举例重要,还是举真实例子重要?
文章有说服力是因为引用文献或名人名言事迹是真实存在并可推敲的。前提是列举的材料真实可行,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起到更好突出论点的效果。
如果这个例子根本不存在,甚至只是杜撰到经不起逻辑推理,就是举例再多也无济于事,反倒漏洞百出。
在微信公众号里会读到一些文章,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一篇文章,几处例子,从我的朋友到我的舍友,我的同学,我的同事。真不真实不知道,但这种一连出现在作者身边的这类人,倒可以论证出磁场效应。
一篇文章呈现观点的可靠性除了看所举例子,也会看整篇文章的事情叙述和作者的联系。局部和整体,微观和宏观都经得起推敲。
即便是杜撰出来的东西也要在细节上体现出可信赖。起码要在这篇文章里,让读者感觉到作者存在的真实感。从而更加体现出例子的真实性,互相映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好的文章一定逻辑思维严密,文字严谨细致。
文章举例这么假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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