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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作者: 人力资源小贴士 | 来源:发表于2020-05-15 15:30 被阅读0次
   作为人力资源行业的公司不仅应该掌握最新的国家的政策更应该深知劳动法的条条款款,这样才能确保公司日常工作中的用工合规化,通常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跟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成为关键,很多人分不清楚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人认为两种合同实质上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公司支付报酬,所以签什么合同都一样,双方都构成了劳动关系。
  事实上,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与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我们不能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区分,应该从本质上分辨。
  第一,合同双方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

第二,合同受约束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合同双方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第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
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使用,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可能有人会问,是否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就一定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显然不可能这么简单,对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我们既要谨慎区分,同时也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学会保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以合同的表面形式简单判断。但是我们国家有规定学生阶段实习人员、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人员,兼职或者小时工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我们只要能接触到这些人群,我们在日常的用工就会更加容易,操作起来也会更加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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