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鬼爷劝诫日更,俺就躲着他了。深知他是好意,可俺都定了断更的日子了,初心不能忘。
于是,我写了啥啥破烂都偷摸发布,哼哼,不给他递刀子,省得他奚落俺!
最近又写了个《假如喜欢也算爱……》,写完了实在拿捏不好,于是又手欠,转发给鬼爷一阅。结果您猜怎么着?笑得我肚子疼!
和鬼爷的微信聊天记录如下:
《假如喜欢也算爱……》,有几次大翻转呀?
许多地方很突兀,没有按着人物性格走。比如一直腼腆的大男孩,冷不丁冒出一句“不用谈,做就行”,真让人大跌眼镜!
人家说的做不是咱们流氓眼里的做,不行吗?
那,人家说的做是啥意思?你还恬不知耻追问人家“你做的好吗?”,他还避而不答。这些描写都指明就是咱流氓眼中的做。
还有,男女主角为什么没从一夜情发展为恋情,也缺乏交待,不合逻辑了。
不是在大街上都定义成姐弟了吗?就没一夜情了。
风月场中谁把姐弟之约当回事哟!
同事!自然不是风月场,不是得装嘛?
可能开始写的太暧昧了。
现实生活中,那往往是幌子。况且也吻了也拥了,自然而然一夜情喽。
即便是有一夜情。也不便明写吧,这就是一个痛点!
所以读者看不懂故事的逻辑。
没有发生一夜情,就是克制了呗。然后淡化。
反正我是看不出从拥吻到被告知“姐,我有女友了”之间,怎么到了这一步。
那就是没交待清楚。 坐实了姐弟关系那一刻起,就注定不是情人!
怪你没“编”圆乎。
没有爱,只有喜欢。
这是甩锅常说的话,特假、特装!
男女都是单身狗,又是同事,所以都是要找适合婚姻的人结婚,而不是要找一夜情。要是有了一夜情,又没关系了,不就成流氓了吗?三观不正了。
你可以向我解释,但无法向所有读者解释!
所以,还是扯淡好写。我不是向你解释,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编圆乎。
我其实一开始想写第三人称,后来试了半天也写不好。
用第三人称绝对比第一人称好写。
因为“我”有些念头不便自曝,也无法写“他”的内心活动。
还是觉得第一人称生动有代入感。
把读者代坑里???
我读这文,感觉掉坑里三次。
一点儿感动都没有?
没有。不合逻辑严重影响了阅读。
我的读后感是“不明不白”。也许,爱就是这样,说也说不明白……
两个人其实都是离婚。女的缺交待。
所以呀,信息严重不对称!
也就你认真看。
你应该这样思考我的意见,我明明写的是猫,他怎么看成狗了?误读不能怪读者,要怪作者。
写这类男欢女爱的小故事,特别容易落入俗套,反正就那么点儿事儿。
我这信马由缰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写法,步子确实迈的有些大,坑就自然多。
你光顾得自嗨了,回头一看,人呢?全尼玛掉坑里了!
哈哈,麻烦一下,那就顺便把自己埋了吧!
说说你的三个坑。
一坑,腼腆小伙张口言“做”,二坑,两人势头良好又吻又拥很可能还打了炮,却忽然冷却下去,认了姐弟,直到“我”被甩。三坑,运动健将突发心脏病走了。留下一屁股风流债。
貌似许多狗血电视剧的情节!
哎呦喂,逗死我了,肚子疼!
你敢把我这三坑附后面吗?
敢呀!我不怕批评,感激不尽!
你干脆发明个“画外音”体吧,凡遇到编不过去的地方,就跳出来解释一番。
哈哈哈,这个主意真不错。我确实常常卡壳。
那你把文章发我,我给来改成画外音体吧?!
睡了。明儿再接着玩儿吧!
其实我才没睡呢,就不让你画外音体得逞!
然后我花了半天时间,把鬼爷说的几个坑,好歹算是给填上了。用尽洪荒之力!
画外音体,亏他想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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