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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类的头文件中尽量少引入其他头文件

在类的头文件中尽量少引入其他头文件

作者: 名扬丶四海 | 来源:发表于2016-04-18 23:26 被阅读136次

    声明:此文章是做个人笔记查阅用的,不是供他人来抨击抄袭的!!!

    与C、C++一样,Objective-C也使用“头文件”和“实现文件”来区隔代码。用Objective-C语言编写类的标准方式:以类名做文件名,分别创建2个文件,头文件后缀.h,实现文件.m
    用Objective-C语言编写任何类几乎都需要引入Foundation.h,如果不在该类本身引入这个文件的话,那么就要引入与其超类所属框架相对应的"基本头文件".


    比如编写了一个CWGPerson的类,过了一段时间有创建了一个CWGEmployer的新类,然后每个CWGPerson实例都应该有一个CWGEmployer.于是我们一般会这样写:

    #import "CWGEmployer.h"
    @interfance  CWGPerson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CWGEmployer *employer;
    @end
    

    这样做不是不行,只是不够优雅罢了.因为在编译一个使用了CWGPerson类的文件时,不需要知道CWGEmployer类的全部细节,只需要知道有一个类名CWGEmployer就可以了.于是我们还可以这样写:

    @class CWGEmployer
    @interfance  CWGPerson : NSObject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CWGEmployer *employer;
    @end
    

    CWGPerson类的实现文件,也就是CWGPerson.m文件则需要引入CWGEmployer类的头文件,因为要使用后者,则必须知道期所有的接口细节.

    #import "CWGPerson.h"
    #import "CWGEmployer.h"
    
    @implementation CWGPerson
    // Implementation of methods
    @end
    

    将引入头文件的时机尽量延后, 只在确有需要时才真正引入,这样可以减少类的使用者所需引入头文件的数量.假如把CWGEmployer.h引入到CWGPerson.h中,那么只要引入CWGPerson.h,就会引入CWGEmployer.h的全部内容.如此持续下去,则要引入很多根本用不到的内容,还增加了编译时间.

    向前声明还避免了两个类相互引用的问题,例如CWGEmployer.m中增加了方法:

    - (void)addEmployee:(CWGPerson *)person;
    

    这时候编译CWGEmployer,编译器必须知道CWGPerson这个类,而要编译CWGPerson,又必须知道CWGEmployer.这时候就会导致"循环引用".虽然使用#import不会导致死循环(#include会),但是这意味着2个类有一个是无法编译成功的,如果不信,读者可以尝试下.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有时候必须要在头文件中引入其他头文件,如果你写的类继承某个超类,则必须引入定义那个超类的头文件.同理,如果要声明你写的那个类遵从某个协议(protocol),那么该协议必须有完整的定义.且不能使用"向前声明".因为"向前声明"只能告诉编译器有这么个协议,但是编译器这时要知道这个协议中定义的方法.例如:

    #import "CWGShape.h"
    #import "CWGDrawable.h"
    
    @interface CWGRectangle : CWGShape  <CWGDrawable>
    @property (nonatomic, assign) CGFloat width;  ///< 宽
    @property (nonatomic, assign) CGFloat height; ///< 高
    @end
    

    其中#import "CWGDrawable.h"是难免的.对于这种情况,最好是把协议单独放在一个头文件里.但是把CWGDrawable协议放在某个打的头文件里,那么只要引入此协议,必定会引入头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此一来又会出现上面讲的问题.

    然而对于委托协议,就不用单独写到一个头文件里了.这种情况下,协议只有和接受协议的类放在一起才有意义.此时最好能在实现文件(.m文件)中声明此类实现了该委托协议.并把这段代码放在"class - continuation 分类"里.这样的话, 只要在实现文件中引入包含委托协议的头文件即可,而不需要将其放在公共头文件里.

    每次在头文件张引入其他头文件之前,都问问自己这样做是否真的有必要.如果可以使用"向前声明"取代引入,那么就不要引入.若因为要实现属性, 实例变量或要遵循协议必须引入头文件,则应尽量移至到class - continuation 分类中.这样做不仅能缩减编译时间,而且能降低彼此的依赖性.如果依赖过于复杂,则会给维护带来麻烦.而且如果只想把代码的某个部分开放为公共的API,太过复杂的依赖关系也会出问题.

    总结

    • 除非确有必要,否则不要引入头文件.一般说来,应该在某个类的头文件中使用"向前声明"来提及别的类.并在实现文件中引入那些类的头文件,这样做可以尽量降低类之间的耦合性.

    • 有时无法使用"向前声明",比如某个类要遵从某个协议,这种情况下,尽量把"该类遵循某协议"的声明移至到"延展"中(class - continuation 分类).如果还不行,就把协议单独放在一个头文件中,然后将其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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