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房?是车?还是钱?
ALL NO!
年纪小的时候,看到爸爸妈妈的样子,觉得那就是家的样子。对他们婚姻的理解就是:虽然吵吵闹闹,但却互相依靠。可是我若结婚,一定做到相互依靠,但绝不吵闹。
长大后一直想快点结婚,然后相敬如宾。这样在爸妈那里找不到的安慰,以为聪慧如我在婚姻里都会获得。
结果那个被称作老公的家伙是个隐形的爸爸、别人的好友、公婆的孝顺儿子、叔伯的铁板兄弟、酒桌上的潇洒豪客,独独不像我的丈夫,生活的艰辛如水滴穿石,在我所期望的婚姻里打了个洞,在时间的缝隙里磨得圆圆的,一眼看过去那么得空灵。
如今心理上的一切问题都是自己在解决,婚姻上的一切漏洞都是独自在修复。成熟了,成长了,对一切都不再抱怨了,看看周围的朋友圈,谁不是提着一口仙气在硬撑。忽然觉得可笑。结婚好干嘛?为批评他不负责任找依据?还是为我需要的安全感找依靠?都得不到!因为他都不懂在乎。我也不想再在乎了。
如果自己能挣到面包,女人还是不要结婚的好,哪怕他说有多爱你,都不要相信,他爱的其实是自己恋爱的感觉,爱的是他自己。抛开婚姻的束缚,在明白的时候,两人都能来去自如。
除非他懂你的心,善良的他怕你心里委屈。这样的男人可遇而不可求。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文章,《我月薪两万,撑起这个家的却是我的老婆》。单看标题就会让人感慨万千,男主对两个人的社会价值竟有这么高度的认知,女主怎会不同样感恩知足,万水千山都愿一起走过。
每个人的心里都驻扎着一个自我。两个人在一起的幸福感会受到这两个“自我”的关系的影响。在二人世界中:若两个自我都各趋己利,不被越界则平安无事,一旦被越界那就会都不开心;若两个自我一个利己一个利他,刚开始的时候看不出什么问题,时间久了,利他者的底线不断被越界时,有可能就会不开心了,利己者继而也不开心;若两个自我都利他奉献,那就完美了,当然仅限于二者关系中。其实生活中两个自我的界限感明确的话,哪一种结合都不会差。
自我是利己或利他是怎样确定的呢?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把人格分成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次,分别遵循快乐、现实和道德原则。自我对本我和超我矛盾的协调能力,在现实中得到检验。本我占上风的人群,大多自私;超我占上风的人群,大多奉献。如何有效地协调二者之间的平衡,需要不断发展自我的协调能力。一味自私或一味奉献,都不可取,界限感很重要。可见,自我概念的形成需要不断学习和调整。
心理学上对自我概念的形成概括为三个阶段:
八个月到三岁左右,是生理自我的形成期。是个体对自己躯体的认知,包括占有感、支配感与爱护感等,使个体认识到自己的存在。
从三岁到十三四岁,是社会自我的形成时期。人们能了解社会对自己的期待,并依此调整自己的行动。
之后是心理自我的形成期,大约需要十年左右。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发展来调控自己的心理与行为。
每一个阶段都是独立的,而每一个阶段自我的形成,都会对后面产生影响。每一个阶段中,自我认同不足或者过分自我,都会影响人格的健全,从而给婚姻的不幸埋下伏笔。但是可以不必悲观,自我的成长并不会就此停步,只要你觉醒,成长必将伴随终生,自我调解的水平会不断提高。
人到了一定年龄,出于各种原因,都想结婚。婚姻的动机有三个:爱情、繁衍、经济。现代婚姻中,爱情是排第一位的。美国职业男篮运动员勒布朗·詹姆斯曾经说过:我们要善待爱情,但千万别忘了尊严。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爱情中,理想和现实的界限感。是的,千万别忘了尊严,你的和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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