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1年七月,我嫂子给我打电话,说是有一个农安县的征稿比赛,叫“新安合作区杯”(后来改名黄龙府杯,说实话,改的好,不改的话感觉太别扭了。)让我写几首参加,我就按要求写了六首诗,分为格律诗词和现代诗,嫂子就帮我投了。
后来,活动就没了消息,到过了十一,也就是三个月后,我们还通话说了这件事,都很奇怪为什么没后续消息了,以为可能是因为疫情,活动中止乃至被人遗忘了,所以我们也就不再关注了。
昨天,22年一月十日,我嫂子联系我,说是看到活动的获奖名单了,在纪念奖里有我的名字,但不确定是同名还是真获奖了,就打电话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这个活动通过一些渠道向外宣传,是面向全国的,所以收到了很多的投稿,评委整理品评也用了很长时间,12月中旬才完成评审,并公布了名次及获奖名单。
我的现代诗没有选上,但格律诗词获得了纪念奖。
![](https://img.haomeiwen.com/i26797432/0e39eb286eea8e60.jpg)
获奖证书还在打印中,没有完成。
很开心,诗词能够获奖,可见我的作品还是有一些水平的,而且是全国范围内的筛选,能够获得名次真的已经够了。
作为一个曾经的学渣,如今自学文学、医学,立志要为社会做一些贡献,这份成绩,是对我自身努力的回报。
我没有入什么诗词协会,因为好多诗词协会就是名利互换的关系,你每年出几百元,协会给你邮一张“某某诗词协会诗人”的证书,关键证书只有一年有效期,要续自然每年还要花钱。诗人这身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还有有效期,不可笑吗?
网上还有诗词比赛,允许刷礼物的那种,意思是只要你有钱,就可以随意花钱给自己的作品“支持”到冠军,同样的花钱买名,名利互换。
这个比赛是县政府主办、农安本地的黄龙诗社协办的,能在这里拿到名次,真的很开心,也是对我本人文学成绩和诗人身份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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