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混日子”的人一定要以“鞭策”为主,对“不待扬鞭自奋蹄”的人则要以“勉励”为主,要因人而异。
许多人认为这样做“不公平”。实际上哪里有绝对的公平!对于“一心为公”的人,犯了错误,就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对于“一心为私”的人,鸡毛蒜皮的事都应该“上纲上线”。
这么说很科学!好比:“一心为公”的人,他平时积累了很多成绩,是企业的良性资产,这些成绩足以弥补他们的错误;“一心为私”的人则是企业的负资产,本来就没有什么成绩积累,自然无法弥补他们的过失。
当然,务必要守住底线,对于突破底线的行为,任何人逾越了都要公平公正地对待,在这里又体现出了相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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