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事?搞事“情”?
——有感而发,如有同感,纯属巧合
1
当年我还是某日企管理生产的“小赵”时,因工作需要,经常巡访一家材料供应商。
那家供应商有我的一个老乡,原本也是生产管理人员,我们姑且叫他“老王”。老王原本负责资材部门的管理。后来调任人力资源部门管理者。虽然已经不是我的直接沟通对接口,但由于两人私交甚好,所以每次去巡访这家供应商时,只要时间够,我都会找老王吃吃饭,聊聊天。
当老王赴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后,慢慢地发现,他脸上的“忧伤”越来越重,吃饭沟通的时候,唉声叹气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问他怎么回事?开始不说,后来可能实在忍不住了,二两小酒下肚,就着酒兴吐槽,大意如下:以前管资材的时候,确实很辛苦。但是,资材是“死”的,分门别类整理好,把来往数据记清楚,进出时间记清楚,交接按程序走,肯定不会出问题。你不去搞它,它肯定在,绝不会出任何问题。所以,尽管辛苦,那都是身体上的劳累,吃个饭睡个好觉,就没事了;人力资源的管理,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人是“活”的,要把一大波有自己的情感、有不同的价值观、有差异化利益诉求的大活人管好,可不那么容易。不管你说什么做什么,总有人有意见,总有人不满意,总有人怼你和你对着干,或者人前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就到老总那儿告黑状去了……说到最后,老王简直是痛心疾首:搞事儿不难,毕竟事儿本身是“死”的,按规矩按流程按数据要求搞就好了;但一旦涉及到“人”,涉及到“大活人的情感、关系、利益诉求”时,事儿,就变成了事“情”,就变得很难搞!
简约点说就是:搞事,易;搞事情,很难!
或曰:搞事,易;搞事情,说起来容易搞起来难!
其实,对“搞事”还是“搞事情”的区别、两者难易程度划分等,有切身体会或切肤之痛的人不少。如果单纯只是搞事,就事论事就好了;可是,人偏偏是一种“情感动物”,在“搞事”的时候不加入人的“情感”或、“情绪”,此情形实在是少之又少。毕竟,单纯的搞事,必须就事论事,将人、尤其是人的情绪和情感干扰降到最低。但就事论事的前提是“放下”、“放空”,放下对别人的成见,放下对事物的偏见,放下对他者的戒心,放下自己的恩怨情仇得失荣辱……同时还得放空自己,把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本位主义等等驱逐出自己的心域,在不受主观情绪干扰、不被个人情感左右的情形下,讨论事实真相,探索发展走向,落实解决方案等。但是,要做到“放下”、“放空”,谈何容易?作为情感动物的人类,看问题、搞“事情”的时候,哪里那么容易把“情”字去掉,只谈“事”、只搞“事”呢?
2
面对“事”,就事论事、就事做事,叫“搞事”;但掺杂了“情”,就变成了“搞事情”。在无数爱情类型烂剧中,“搞事情”的渣桥段随处可见。比如:男一和女一正在交往,女一发现,男一这段时间情绪低落态度冷淡,早晚勾兑也不似以往殷勤。此时,她大可以正面“搞事”,或直接沟通问清缘由,或嘘寒问暖深切关爱,或以牙还牙你做初一别怪老娘做十五也跟着感情降温……反正,搞事么,就事论事正面解决就是了,大家都简单直接。怕的是一旦加入了“情”——个人情绪或情感,那就麻烦了!男一情绪低落热情下降,女一又不沟通又不正面解决问题,而是暗自猜忌、胡乱揣测、跟踪暗访、无理取闹……稍有风吹草动,便是过度解读;一旦醋坛打翻,即成情天恨海!她为什么要这样“搞事情”?没别的,只因“情到浓时脑常抽,情到深处智障多”,两人搞着搞着,因情生恨因爱结仇,搞出了各种恩怨纠结、爱恨情仇——这不是典型的“搞事情”吗?
世间本无事,奈何太矫“情”,多了个“情”字,便无端生出了好多事情。本来,每件事都有它固有的形态、内涵、判断基准或者处理方法,但是,当事人面对这些事情,一旦用情过度,有意无意地按照自己的主观情绪或者个人情感诉求,要么重构事物的形态,要么过度解读事物内涵,要么模糊了事物的判断基准,要么弃标准化的、或者是约定成俗的处理方法不用,非要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来处置事物,于是,“就事论事”变成了“因人论事”、“用情做事”,搞事(解决问题)变成了“搞事情”,不但很容易把事儿搞得面目全非,还因为搞事者的过度发泄情绪、过于被情感问题羁绊,而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最后,事儿搞不定,问题解决不了,反而因为错过时机,造成了更大的问题,搞出了更多事情!
3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把“搞事”变成“搞事情”,当然不是明智的选择。但是,有些时候,事物发展的走向居然是被旁观者——也就是传说中的“吃瓜群众”影响的。原本还算理性的当事人,在无数吃瓜群众的哄闹、怂恿、指点之下,情绪开始逐渐失控,头脑开始慢慢发热,情不自禁之下,把“搞事”逐渐演变成了“搞事情”——毕竟,咱们的吃瓜群众可向来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瞎起哄不怕麻烦”的。
比如,由于种种缘由,站在楼顶边缘寻死的当事人,原本还在犹豫,结果在围观者一阵一阵“跳啊、你倒是跳啊”的哄闹声中,脑子一抽情绪一来就真的跳下楼的,不止个案吧?
又比如,小伙子刚分手,心情沉重情绪低落。上网和别人聊聊,若是旁人够理性够温良,有善心能“共情”,说不定劝解一番之后,小伙子的心灵能够得到慰藉、情绪得以调节,他能很快走出灰暗面,更积极更正面地对待接下来的生活。但是,偏偏有些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特别喜欢在旁边煽风点火。于是,一番撺掇几阵阴风,就把邪火给勾出来了。小伙子要么更加痛苦绝望,觉得自己是个失败的、被全世界抛弃的可怜虫;要么觉得千错万错都是女孩儿的错,她就是不该和自己分手,从此恨上了女性。更有邪火攻心的,居然采取极不理智的行为,去报复和伤害对方,搞出更大的、甚至不可收场的大事情来;
再比如,两人在街头发生语言上的冲突,本来吵吵可能也就算了,如果旁人劝解几句,说不定啥事都没有。偏偏有的人就喜欢架秧子起哄,对这个喊着“打呀,动手啊,你还是不是个爷们儿?”,对那个喊着“你个怂包,这都能忍?不敢动手是吧?”如果当事人情绪控制能力差一点,说不定真就动起手来,然后造成不必要的流血冲突。
过后想想,很傻很天真,是吧?
不就是在本该正面、有效地“搞事”时,控制不住自己的“主观情绪”,又被别人的“个性情感”牵着鼻子走,最后把“小事情”局面生生演变成了“搞事情”的状态。
事,是生硬的、粗砺的,钉是钉铆是铆,少了“情”的加持,那真是“说起来言词无味、搞起来索然无趣”。一旦掺和了“情”,不管是掺和了自己的情绪还是别人的情感,那效果肯定不同。说起来固然声情并茂、七情上面,搞起来更是群情激昂、激情澎湃啊。所以,在当今我们这个充满吃瓜情趣的社会里,任何事、甚至是那些涉及法律、规范、原则的事,少了“情”的浸濡,似乎也很难引起吃瓜群众们足够的围观热情啊。所以,某人(请自行脑补陈赤赤的口气和表情)的口头禅“搞事情、搞事情”,还是很为吃瓜群众们所喜闻乐见的。如大家所愿,没有了“情”,这事儿还怎么搞?搞事搞事,少了“情”,事搞得起来吗?
但还是忍不住问一句:当“事”加持了情,搞事变成了“搞事情”,那问题能更快更好地解决吗?“情”不自禁、“情”难自己的情形下,还被别人牵着“情绪”的鼻子走,这事儿,能搞得好吗?
碰到问题需要解决也好,有机会挑战困难、实现目标也罢,咱一方面控制自己的“情绪”,另一方面不要让“情感”被别人所左右,把注意力聚焦在“搞事”上,不要动不动“搞事情”,好不好?虽然看起来局面不像“搞事情”那么有趣、也没有那么多千回百转跌宕起伏的剧情,但是,最后的结果可能对大家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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