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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魁大脑读书会】27/60马帅

【文魁大脑读书会】27/60马帅

作者: 文魁大脑马帅 | 来源:发表于2015-11-10 22:37 被阅读0次
    【文魁大脑读书会】27/60马帅

    阅读时间:2015年11月10日

    阅读笔记:

    【文魁大脑读书会】27/60马帅

    逻辑学有三大源流,它们分别是古代中国的名学(辩学)、古希腊的分析学和古代印度的因明学。不过,早期的逻辑学并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隶属于哲学。

    在奔向幸福的人生征途上,学历、能力、人脉都很重要,但思维更重要,不知你是否听过这样一句话“学历是铜牌,能力是银牌,人脉是金牌,思维是王牌。”

    “逻辑”一词来源于西方,但并不能说明逻辑就是西方的独创,古代东方对逻辑也有研究和应用,比如,古代中国先秦时期的“名学”、“辩学”和古印度的“因明学”都是逻辑学应用的典范。由此可见,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一个共性。

    有人将思维分为两种类型,即抽象(逻辑)思维和形象(直感)思维。

    概念、判断、推理不仅是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而且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的种类有很多,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创造思维、发散思维、灵感思维、哲学思维。

    逻辑只对从思维过程中抽象出的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进行研究,准确地说,逻辑是一门关于思维形式的科学。

    思维形式的概念通过语言形式的词或词组来表达。

    思维专属于人类,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

    传统跟其他事物一样,必须持续以冷静的理性之光进行更新,不然只会限制人类的进步。

    人类天生是一种懂得分析的动物,他们喜欢分解自己面对的人和事,就算不在物理结构上,也会在精神上分解,以便完全了解它们。但是,分解是有局限性的,它只能针对合成的产物,而且仅仅分解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能把它们重新组合成整体。

    假如你已经充分了解事物的本质,那么就应该有能力将分解的时钟零件组合起来,重新制造出一个完整的时钟。

    非黑即白的思考方式……非黑即白的概括性陈述具有一种诱惑力,因为它们常包含一定程度的真理,但却非完整的真理。完整的真理需要考虑事实与证据,并且要耗费精力去思考复杂的问题,而不是那些过度简化的部分事实或证据。要想正确评估复杂观点与问题,就要懂得分析所有证据。

    所谓证据,是指任何能指出真理的指标。证据有许多种,但最好的不外乎具体可见而能使人确信为真的证据。

    有时候保留、折中与妥协并不完全是坏事,我们应该避免视事物为非黑即白,避免不适当的推测与过度概括。

    复杂问题往往有许多解决方式,而不是只有一两种。而非黑即白的推论,根本无法考虑所有可能用来解决某个处境或问题的方式。

    极端的断言易遭攻击,适当的断言则不会。当一个人过度自信的时候,他就会延伸或简化自己的论证,并加以美化来赢得辩论。很明显,这种做法是错的,其本质就是非黑即白。认知真理是复杂的,只有勇于承认自己的解决方式不够完美,让自己远离非黑即白的诱惑,我们才能更接近现实,更接近真理。

    在生活中,有些人习惯于根据既往的经验来对事情进行逻辑论证,其实这种论证通常是不可靠的。仅靠经验决策,就会犯经验主义错误,导致严重后果。

    人们的经验有些时候并不靠谱。人的经验基本上属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主体在跟对象发生实际的接触后,通过感觉器官产生的,它跟认识对象之间的联系是直接的,具有直接性。感性认识只能反映事物的具体特性、表面性和外部联系,而大部分情况下人们认识事物进行实践的时候,需要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因为,理性认识比感性认识更可靠,理性认识可以反映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和规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不同阶段,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一次飞跃。在生活中,只有要多一些理性认识,少以感觉经验为据,才能少犯非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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