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和六便士》有感
《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了。惊于毛姆的文笔,把什么都写得那么通透。
这个故事,作者讲述的主人公,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故事。在这里我要表达的,既不是以叙述这个故事做主题,也不是就毛姆的写作技巧和手法做探究。只想说一下,自己读这本书的一些切实感受。
初读此书,我是断断续续读完的。因为有工作要做,是不允许通篇一气读下去的。但是,仅仅是这样不连贯的阅读,在读到本书第五十章的时候,我还是被震撼了。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践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磅,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祖国应尽的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这是摘自书中的一段话。
这之前,作者所描述的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年届四十,过惯舒适、安逸生活的为人夫为人父的生活中的成功人士。在别人看来功成名就的他,却反常人之道而行之。抛妻弃子,把自己弄成一个穷困潦倒的,一心追求艺术的画家——只为想抓住自己灵魂深处那股即将奔涌而出的莫名的躁动。
虽然这使得斯特里克兰看起来另类,但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愚蠢”,并付诸于行动。不顾世人的任何议论和评判,只做他自己。
书中的“我”,出于好奇,受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委托,参与了这个事件。他帮助斯特里克兰的妻子规劝他改邪规正。虽然没有成功,虽然斯特里克兰在他心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但是“我”又对他充满了深深地理解和敬畏。
如出一辙,“我”在斯特里克兰远离尘世去了塔希提岛,想结束这个故事的时候,遇到了曾经的故人。就是上文摘录书中原话中的阿伯拉罕医生。
阿伯拉罕几乎和斯特里克兰是一模一样的人。他把自己从神圣的年薪万磅的大医生变成了一个平平常常,所得仅仅可以维持生计的孤岛旅居者。这在他人看来是白痴的行径,可是他自己却觉得是自由而幸福的。所以,才有了作者书中的这些话。
我以为,这部经典名著的最大看点就是这个章节。这些发自内心的扣人心弦的文字,是对前文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物的最好诠释。这些文字,使斯特里克兰的形象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他的所有怪异、所有异于常人的行为,在这字里行间让人读出了理解和赞誉。他的自私得到了谅解,他的无情得到了升华,因为他是特立独行的,是自我的,他只为自己心中的梦想而活。其他的,对他而言都是累赘,都该是他生活以外的东西,与他毫不相干。所以,他要抛开别人以为的平常人的正常生活,因为他自觉不属于这样的喧嚣和繁华。
“做出这件事来的不是我,是我身体里一种远比我自己的意志更强大的力量。”
这是作者借阿伯拉罕之口说出的感悟。这让人想到了梦想的召唤,这应该也是斯特里克兰这样的人,行为怪异的原动力。
“个性?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意义,只经过半个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个需要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
第一次知道,一个人在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个性。当然,并不标榜这种个性。因为那近乎疯狂的举止,是天才所为,毕竟离我们太遥远。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欣赏的。
每个人都一样,并不想永远延续一种一成不变的枯燥乏味的生活,都希望在适当的时候,自己的生活有更高层次的改变。可即便如此,我们的认知与天才也是迥然不同的。这就是天才之所以是天才,而我们永远只能是自己一样。
或许,如今的自己就是这样的,想突破以往的自我。可是,勇气给了我挑战的动力,却没有天性使然的个性去让自己完成心中的意愿。所以,只能是想想,只能是懈怠不前。这又不仅仅是个性的缘故,应该还有许多重要而无奈的因由:惰性、怕吃苦和持之以恒的坚持。
或许这就是自己读完此书心情激动,久久不能平静的真实缘故。
有感于天才的惊人之举,写下这些文字。算是对自己连日阅读这本书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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