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现》杂志
一、当前民营企业的发展状况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工作,对重视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以后,国家多个部门对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政策、法律层面给予了有效的保护。当前,企业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优化,民营企业家在新时代大有可为。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民营企业也面临着诸多难题。比如,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部分民营企业跟不上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要求,在发展路上困难重重。另外,受一些因素影响,一些民营企业、企业家也会遭受不平等对待和非法侵害等。
二、以军事斗争思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企业家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对于企业家和企业而言,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观念,在管理上积极推进精细化,以军事斗争思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民营企业家要有“亮剑”精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力量,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著。亮剑是一种气魄。亮剑精神,是指当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时,要勇敢的去面对,失败并不可怕,而最可怕的是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无论企业遇到什么困难、什么问题。企业就是在不断的商战亮剑中成长和形成竞争力。决胜的勇气、敢为的冒险和一往无前的力量,是亮剑精神带给我的创业启示。企业家都要有亮剑精神,面对的竞争对手,面对自己利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敢于亮剑,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不能忍气吞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民营企业家要“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战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谋攻》篇:“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规律不仅为古今中外许多军事家所推崇。作为一种智慧、一种决策制胜方略,它同样适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适用于当前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巩固和扩大企业来之不易的市场份额,保护企业免受不合理的损害。对于企业家来说,“己”就是企业、产品和人力资源等等。在企业竞争中,所谓的彼,主要是企业经营环境的各种要素,和企业内部向外发出的种种信息,在各方面所引起的反应。所谓已,主要指企业自身的实力和企业内部在执行经营决策、组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种种信息。企业实力包括企业产品的优缺点、产品的生命周期、市场占有率,以及企业现有资源和可获资源的总量,企业管理水准、经营能力、组织效率等。因此,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企业竞争对手的实际情况,像对自己企业那样把对方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研究,同时和自己的企业进行对比,认清双方优势劣势,更重要的是在竞争中了解竞争对手的实际情况。知彼知己才能百战不殆,才能“以已之长,攻人之短”,取得竞争的主动权,才能巩固和扩大企业来之不易的市场份额,才能保护其它企业不正当竞争中免受不合理的损害和损失。
(三)民营企业家要“出奇制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孙子兵法势》:“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意思是作战时一方面正面和敌军交锋,而另一方面出奇兵来取得胜利。善于出奇兵的,就能取得战争的主动权。在世界战争史上,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利用敌人意想不到的作战方法和方式及武器装备打击敌人,更是高技术战争中利用超常思维进行谋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的倡仪,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开拓国际市场。然而,机遇的拓展也伴随着来自政治、经济、法律及恐袭等多方面的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如何预先防控保护企业自身在海外的权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经营思路不能墨守成规,要善于创业,善于在海外市场竞争中发现新的机遇和商机,在“平淡”中出奇,在生产经营中,先知先行,为同行之所未想,为对手之所不能,出奇无穷,使竞争实力日益增强,占有了强大市场后,才具有强大的竞争力,才具有强大实力更好保护企业在海外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民营企业家要“以弱胜强”的战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毛泽东军事思想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以弱制强。这在反围剿和抗日战争时期体现的尤为突出。这具体讲.就是首先承认自己处于弱势.并善于在敌手的最薄弱点(缝隙下)生存.以养精蓄锐.力求避其主力.从敌手最薄弱处实施单点攻击。这转换到弱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可以变为三个问题:第一、企业的生存点在那,第二、面对强势对手威逼时该如何反击,第三、对竞争对手发动攻击时如何寻找机会。对于第一点是要善于寻找细分市场,发现市场机会。对于第二点在面对强势对手攻击时,要善于发现对手的薄弱部分。由于市场的广阔性和人们需求的复杂性,任何一个企业都没有能量独吞天下,民营企业家可以从竞争对手的薄弱环节入手,在夹缝中成长壮大。对于第三点,其实与第二点中有很多相通之处。弱势企业发动对强势企业的攻击往往是把握对手的价值链环节中薄弱部分。民营企业家在这些环节可以重点发掘产品的功能技术、营销网络、价格成本、产品包装及售后服务等,一旦自己的企业或者商品具有了某一方面的优势,很快在销量和口碑中占领市场,民营企业家要善于运用“以弱胜强”的战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民营企业家要善于运行“集中优势兵力”谋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善于集中优势兵力在战争中.争取主动以多胜少是最好的办法。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制定了“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战略方针,在大规模战争中熟练地将战略上内线的持久的防御与战役战斗上外线的速决的反攻结合起来,使得战争取得了胜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就好像一场“现代化战争”,要要善于运用“集中优势兵力”战略,统筹帷幄多方力量,综合运用行政、诉讼、监督等综合手段,集结法务、宣传、公关等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同公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完善立体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维护民营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通过推动建立警企联防机制,维护民营企业治安秩序,只有这样才能给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商场如战场适者生存。民营企业的规模竞争优势要明显弱于大型企业,但也有企业小,机制灵活,跟着市场应变等特点。因此,民营企业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尽显身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军事斗争思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宋跃华,“以军事斗争思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理论体系创始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研究所所长、中奇智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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