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写作?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完全搞清楚。
写作,就是运用语言文字符号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
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过程,写作活动大致可分为“采集—构思—表述”三个阶段。
与作家的自由写作、职业人群的专业写作不同,语文课程意义的写作,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特定要求用书面语言创造文本,以发展和提高自身写作能力的学习活动。
简单来说,写作是生活中与人沟通、交流、分享信息的一种方式,就像我们平常说话一样。
写作,就是用笔来说话。
用笔来说话就是写作,这就是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写作定义。
事实是这样的吗?
当然不是!
我们写出来的文章之所以格局太低,就是因为我们把写作仅仅定义在说话写作。
这种写作方式,其实跟哑巴用笔代言一样,无论你写多少年,不管你写了多少字,它只是一种流水文字。注定没什么意义。
很多人写了几十万几百万语言文字,自以为了不起,到处宣扬自己喜欢写作。
用两个字形容这种人:话唠。
要想在文学路上有所建树,凭借低端写作是毫无意义的。到死都不可能有进步。
君不见,很多人一天写了几篇文章,甚至十几篇文章,很勤奋的样子。
我们再来看看他的文字内容,不是拾人牙慧就是东拉西扯,不是脑洞大开就是无病呻吟,哪有半点哲理性?哪有半点值得借鉴的东西存在?没有!
就这样的东西拿出来,还好意思说自己喜欢写作,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当然,在写作的初级阶段,无论说话式写作还是模仿式写作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写出精品,那就必须创作。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①是为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采取的行动;
②行动的结果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
应该明确的是,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必然是表现本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不可能是表现他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为客观事物在一个人头脑里的反映如果不由本人表现出来, 他人无法感知,自然更无法表现;如果由本人表现出来,自然也不存在通过他人来表现的问题。
也就是说,只有实际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线条、色彩或声音等媒体表现了某种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人,才进行了创作。
那些仅仅停留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阶段,或者仅仅将这种认识抽象地提供给他人,让他人去进行具体表现的人,都没有进行创作。
例如,告诉他人如何画一幅画的人不是这幅画的作者或合作作者;向他人提供故事主题、素材或写作要领的人也不是这部故事的作者或合作作者。
如果不仅是告诉他人如何画,而且本人也动手来画,就可以视为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创作;如果不是向他人提供主题、素材或写作要领,而是本人具体口述,由他人记录,就可以视为独自进行了创作,凡未通过某种媒体具体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其他活动,尽管可能与创作有关,甚至可能对创作起了很大促进作用,也不能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创作方法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创作目的、创作对象和创作原则。
具体创作对象的差异,以及三要素的不同组合方式,使得创作方法具有无限丰富的形态。风格的多样反映了创作方法的多样。
以这种新的创作方法概念,可以对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如创作方法与世界观、文艺思潮及风格流派的关系问题等,作出新的解释。
面对来自灵魂的挑战,你还敢说你喜欢写作吗?写了那些话唠式的文章,你还好意思沾沾自喜吗?
别low了,什么日更,什么写写写,都是忽悠人的。想写作,那就聚精会神地去构思,把自己文章里的人物形象立起来,只有这样的努力,你才会写出好作品。
所谓的勤写出佳作之说,纯粹是欺骗。只有切实掌握创作技巧,写作能力才会大幅提升。
此文写给有志成为写作大家的写作者。话唠写作者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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