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签合同,虽然要采用分期付款才能买下这套房子,但好歹我们算是有个家了。回想这些年的漂泊度日我本不觉得委屈。但是遭遇背叛还一无所有这才叫我委屈。为了他,为了这个家,二十年来我们搬了十几次,南南北北就来回了两次,更不要说在一个城市里住几年就搬家简直是常态。
就这样,我愿陪他到天涯海角却换来日子无法稳定,一但稳定了他就想搬家。现在想想,感觉他的心态很有问题。估计是处理不了问题就以逃避来解决。对待家庭是这样,对待外部关系也是这样。这就是一种病态,这种病态我一己之力能力挽狂澜吗?
当我签完合同回家之后,大孩说,“太好了,我们总算有一个家了”。听得我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为了他们我真的要去做那个力挽狂澜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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