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亲爱的去印度出差,要待十天,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在家待多久,也许他回来我不在老家了,也许还在,不一定。两个人都很舍不得分开。
一大早我就坐车去找他。到的时候九点多一点。两个人在一起就觉得时间过的特别快,好像也木有做什么就下午一点了,约了两点五十的电影,重温经典《千与千寻》。大银幕上看自己曾经看过的电影还是头一次,不过这部值得,因为喜欢这部电影,更因为是和亲爱的一起看的。刚开始总害怕他会睡着,因为他的品味一直都是复联那种level的。还好,可能受我艺术细菌的传染,品味好起来了,他倒也看的津津有味。
不过国语配音还是让我有些无奈的。这部片子是讲爱与勇敢。而这个爱不是指狭义的爱情。千寻和小白龙是爱,但不是爱情。千寻从一开始胆子小不敢进入隧道,站立的时候都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到最后为了小白龙勇敢地踏上征程,善良终究是能换来好运的。钱婆婆比汤婆婆温柔多了。那个出来迎接千寻到站的路灯一度让我很感动,那一只脚掌一跳一跳的模样可爱极了,昏黄的微光,没有一句话,偶尔会在前头停下来等待,再继续向前,最后在小院门口一挂。
想起来含有温情的还有那些小煤灰,细心地帮千寻收好了鞋袜。
无脸男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他是一个被边缘化的角色,孤独寂寞,千寻的真诚善良打动了他。在某个雨天,站在窗外的它被千寻发现。善良的千寻以为它是客人,于是将它放了进来。在千寻向柜台主管讨要签牌被拒绝为难时,无脸男帮助了千寻,之后还偷了一堆签牌去讨好她。当它从河神洗澡的事件中发现金子对众人的吸引力时,便变出了许多假金子。
神情迷茫、不会说话,在神明队伍中因“透明”被忽视,缺乏存在感的无脸男,其实便是泡沫经济时代中空虚的现代人。
他们被大环境裹挟着前进,丧失了自我选择和身份认知。隐形技能,只是用来偷盗;手中可以不断涌出金子,却不过是一堆泥土块儿;无数的美食吞进肚子里,依然是饥饿难忍。
影片通过“不要忘记名字”的设定,来讲述初心和本我。无脸男,便是没有初心、本我的“无意识”生物,茫然地游荡,因为被千寻身上属于孩子的纯真、明净所吸引,不自觉跟随着她、讨好她。
为什么它会吞噬为金子疯狂的贪婪之徒?因为当一个人被金钱迷惑,失去自我、尊严之时,便已经成了“空虚”的一部分,自然会跟代表空虚的无脸男合为一体。
最后他在钱婆婆那里找到了安宁和平和。回归到最初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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