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归根究底,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笔下的经典作品,用简单的故事,彰显那个时代下人们的生活,情节很吸引人,一下子将人带入那个年代,仿佛读者自己就是一个许三观。
故事中间的情节设置的转折很巧妙,例如一乐离家出走的时候,以为许三观会一如既往不管不问。做一个冷漠的人,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一乐心心念念的面条。除此之外,在何小勇身患重病的时候,许三观之前说谁要让一乐喊何小勇爹,就先从他的尸体上他过去,现在就立马哄一乐救人要紧。许三观的善良,随处可见。
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好奇,“在乡下,不卖血的男人就是不够健壮!”因为这样的观念,他跟随着大方和根龙进行了第一次买血。然后,他用第一次卖血换到的35元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大方和根龙这两个带着许三观走上卖血道路的人给许三观带来了许多影响,首先是卖血前喝八碗水,卖血后要二两黄酒,一盘炒猪肝的习惯,其次是“卖力气卖的是自己,卖血卖的是祖宗积荫,所以赚来的钱不能乱花”。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不给钱,方铁匠就要来抄家,迫于无奈,许三观进行了人生中第二次卖血。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并不情愿,在他的思想里卖血卖的是祖宗的积荫,为了一乐(别人家的“孽障”),卖血在他看来是不值的。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自己和断了腿的白胖子林芬芳交换,为了消除内心的负罪感,他先是把卖血的五块钱给了林芬芳买肉骨头,然后又把剩余的30块钱给妻子用来换新衣服。
第四次卖血是在荒年,家里过冬只有两小缸米,每天两顿稀粥都不够用,看着家里日渐消瘦的妻子和儿子,许三观再一次找到了李血头。
再之后,为了能让在乡里劳动的一乐和二乐早些回城,许三观为他们分别卖了一次血。
后来一乐患上了肺炎,为了能够给他治病,许三观在一个月内周转许多城市卖了五次血,差点丢掉性命。可惜的是,单单卖血并没有凑够一乐治病的钱。
而这个时候许三观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不愿意为外人花自己卖血的钱,到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一乐,许三观多次贩卖祖宗的荫德。显然这个时候,许三观已经把一乐当成自己的新生儿子来对待,20年的亲密相处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超越血脉的情感。
第十二次卖血的时候,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而他和妻子也能够自给自足,他去卖血只是因为怀念过去那段辛苦生活的日子。可惜没有如愿,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许三观卖血的记忆,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历史,人们从奔波于生计到开始有自己的生活。当下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并且向着更美好的未来奋斗。
书中有太多的人物可敬可爱,例如许玉兰,勤俭节约,未雨绸缪的操持这个家,例如方铁匠的朴实善良,何小勇女人及两个女儿对一乐的慷慨解囊,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大概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
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中,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也让我们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的人生智慧。
《许三观卖血记》通过小人物的形象低俗愚昧计较的一面,展示了普普通通中国人真正的生存状态和精神面貌,既增加了人物的真实性,又由此凸显了苦难时期中国底层小人物在面对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乐观和坚韧。
悲剧始终渗透着深刻的命运感,然而从不畏缩和颓丧,它赞扬艰苦的努力和英勇的反抗,它恰恰在描绘人的渺小无力的同时表现人的伟大和崇高,悲剧毫无疑问带有悲观和忧郁的色彩,然而它又以深刻的真理壮烈的事情和英雄的格调使我们深受鼓舞。
还好故事的结局,苦尽甘来,三个孩子都已经在城市工作并娶妻生子,生活平稳。卖血之路,一次又一次的卖血,真害怕他哪一次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许三观的一生,是苦难的,残忍的一生,他靠卖血支撑自己和家庭度过了艰难的时期,顽强地战胜了时代和命运的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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