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半个月前手受了点伤之后,已经没有再去触球了。从大学生活慢慢的沉淀下来,目光开始正视眼前之时,打球这件事从身边悄悄溜走了。
就像很多人的初恋,悄悄溜走。
我认为对于大多数迷恋篮球的男孩子来说,“打球”应该都会一度占据他们的生活,在那时,篮球就是一切,篮球就是意义。我也一样。
看着身边的同事刚来学打篮球,步履蹒跚,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上场的样子。那个时候,整个人虽然菜,虽然只懂那几下,但是却是用尽全身力气去做一些动作。很努力地去内线卡位,虽然根本挤不动,可是就是用尽全力不放松;很认真地张开双臂去防守,虽然被对方晃的一愣一愣的,可是你每一个动作我都会强迫自己跟上;很坚定地去抢篮板球,虽然个子并不高,可是眼神专注在篮球从篮筐中落下的瞬间,再接上一个信仰之跃。
不会管自己做的有多好,不会管别人有多强,只是很在乎自己每一下是否用尽全力。常有腿肚子慢性抽搐,自己已经感觉到双腿临近抽筋的边缘了,看着对手顶了过来,看着篮球从篮筐弹出,蹲下,然后起跳。
我在球场旁边看着这个新入门的痴人同事,看着自己月下的影子,他们邀我进去,我低头笑了笑,径直走开。越走越远,运球的声音却一如既往地响亮,声声扣在心底。
现在看看以前刚来打球的自己,虽然全力以赴,可是身体僵硬,毫无意识,体能都花在了无意义的消耗之中,心情澎湃却也紧张。后来也慢慢的会一点了,可是却也是一点点。跟其他平庸的人一样,我们都沉迷于篮球比赛中的较量,殊不知球技的培养是需要一个人,耐住性子孤独的去重复训练一个动作,而不是许多场篮球赛没头没脑的瞎撞下来。没有上千遍的动作训练,根本是白搭。
那时是大一下学期的考试周,一个舒舒服服,没有早操没有晚自习没有课程没有集合,什么都没有,校园内满是自由的气息。可是我仍然被正在教员集训的室友吵醒,他那呕哑嘲哳的歌声,弄到自己半死不活,精神衰微,可是毕竟早起了啊。要知道,别人都在睡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醒着是很难受的,不管是清晨还是深夜,都会有一种浓浓的孤独感,索然无味的清晨捡起一颗球,穿上解放鞋,直奔那破破烂烂的篮球场。
总算是自己一个人练球的时候,没有人看的到你球打的有多烂,没有人会笑话你的球是有多么瞎,什么也没有,好极了。但是随着自己看到的东西越多,经历的事情越多,才慢慢发现,就算别人看着你球打得烂,他们也根本不会管你,你自己紧张兮兮、身体僵硬,只不过是太过于在乎别人的感受。
球场如此,情场如此,名利场如此。
我问胡歌,爱一个人是什么感受?胡歌说是忘记时间。
我问自己,爱篮球是什么感受?亦是忘记时间。
渐渐地忘记,忘记了时间。
这场景我这辈子也难以忘记,二三十个人,中青幼,全部围在镇里中心小学的破破烂烂的篮球场里,这是我两个寒暑假每天的常态。对,又是破破烂烂的篮球场,我发现我亲爱的赣州除了看起来人模狗样的房地产就剩下了破破烂烂的篮球场。二三十个人,打比赛,四人组,打五球,算下来也都有六七组。我从没有看过时间,因为我不爱戴表,打球又不带手机,只是从三四点钟毒辣的太阳,一直打到球架的阴影转了大半圈,最后到月光照在球场上,直到到什么也看不见。
那个时候自己也寒酸,不,是一直都寒酸。自己倔着性子不想向家里要零花钱,就只能靠在学习生活费省下来的一点点去买水,一下午也难喝几口,到后来发现这样不是个办法,就用个大瓶可乐的瓶子从自家装水。但是这样似乎没有做过几次,一来是因为这太土了,按现在的某流行梗来说就是,MMP我不要面子啊;二来是,当你像一个男人一样征战球场,汗流浃背而斗志却依旧昂扬,一边大口呼吸、一边轻轻换气的时候,喝上一口冰的矿泉水,那是多么的甘甜,那感觉真是千金难买。而后来很多大哥大叔跟我说,年轻人不要图一时爽快,运动完喝冰水很容易搞坏身体,当时我没有听,肯定也听不进去,而后当我慢慢意识到,离家几数载,我已非少年,我要好好的照顾好自己,要多自己好,也慢慢的忘记这个感觉。或许从这个时候开始,潜意识里,已经不再有当初拼命喜欢篮球的感觉了。
虽然镇里的篮球场不好,可是却有十分厉害的干拔,有无比刁钻的勾手,有骚出天际的折叠拉杆,有惊为天人的后仰跳投,还有让我头皮发麻的假动作,更是有数不清的骚话和商业互吹。对对对,我是菜鸟,可我热爱着篮球,爱着这片净土。那些厉害的,有很多都是自己在这个小学同一届的同学,样貌虽有变化,但是也认得出,却叫不出名字了,在他们之间,我也常常有着疏离感,我不是土生土长的潭口人啊。
因转学去外地六七年,一放寒暑假回到家就会很孤独,打游戏父母伤心,不打游戏自己塞心,就只好抱着个篮球去球场了。想想自己不带手机去打球,父母常常因为我打到天黑,就又等我开饭等到天黑,家里一直有这个规矩,人没到齐,不准动筷子。每每我自己都很过意不去。但也有自己打的太晚,他们又先吃了,等我回家,幸好因为等我,碗筷是没有洗的,我就捡起洗碗筷的活,稍稍宽慰自己。
不带手机去篮球场是很贱很贱的一件事情,而我乐在其中。每当有人找的时候,天塌下来爷听不着,爷在专注打篮球。以至于后来我在家唯一的球友,我的小表哥在每天下午打我两次电话都未接通之后,不用另约,穿上鞋子,径直奔向篮球场找我。而在大学的时候,自己却常常因为这个习惯,被集合搞得头痛不已,忽然就要集合,而我又不知道;忽然又有事情,而我又不知道。我被这些东西弄怕了,但是不爱带手机去球场的习惯已经养成了,要知道,违逆自己的习惯是十分难受的,所以在不带手机去球场和不打篮球之间,我选择了前者。
说起不带手机去球场,我也想到自己这个习惯的由来是因为我那部小灵通,土土的,在那个iPhone4S流行于街头,智能安卓机也已经见多不怪的时候,我却还是用着小灵通,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没上大学不让买,另一方面是我骨子里的叛逆,经过层层理智的剥离,表现出来的也就只是跟家里倔着,不想向他们要个手机。土土的手机放在场外,跟一大堆酷炫无比的手机放在一起,那不是玻璃心找虐呀哈哈,但当然,现在去看当时,自己的确是太在乎别人的感受了。少年听雨歌楼上,壮年听雨客舟中。时间让我和以前大不相同。
跟其他人来说,我也只有过一双篮球鞋,不过却是初中的时候买的,在上个学期被我淘汰了,两百多软妹币,和别人那种大牌比起来,确实少点意思。重重的气囊,紧紧的鞋子,不算很合脚,可这却是母亲陪我去挑的。两个不懂货的人,虽说挑了很久,但是在潭口这样的小镇里,怎么都挑不到多,当时买到,却也是偷偷乐了好久好久。好在学校的水泥地,我磨坏了两双解放鞋,这下又便宜又轻快还不心疼,瞧瞧我这贱贱的嘴脸,哇哈哈。整个鞋底摸出块洞是什么感觉?就是穿着穿着,怎么今天起跳抢板脚底清清凉,加之自己不是扁平足,而且足弓很够,然后慢慢感受才知道原来是鞋子坏了,然后急忙把步子压低一点,篮板也懒得抢了,别让别人看见闹笑话。但现在想想,还真是挺好笑的。
听着窗外的同事还在打篮球,有气无力运球的声音,听得出些许青春的味道。而我在这里写东西就像老太太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我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正如电视剧中,恋人分手之前的桥段多少都会带一点点纠缠不清。我和篮球的纠缠不清,就是这个学期期末的时候,和我的钙友小浚浚去篮球场打球,两个人,一人站在篮框的一侧,我投一下,球进或不进,最后球总会球滚到他手上,接着他投一下,球进或不进,会不会滚落到我手中,我已经漠不关心,我已然是球场上的行尸走肉。
篮球只剩下消磨时间的作用了。正当此时,有人过来邀请一起打篮球,我想到自己以前同样是面临邀请的时候,努力装出很羞涩的样子,口中说着不怎么会不怎么会,却又大步大步地往他们球场走去,说一句:谁跟我?
嘴里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老实。
而现在再次面临邀请,只是把手伸出,挥一挥手,摇一摇头,“不打不打”,一脸冷漠JPG。
亚里士多德说:“大自然厌恶真空。”
有一个东西失去,就会有一个东西来补全。我知道现在有别的东西在等着我。
我以前常常问自己,为什么那些文青很喜欢说拿什么祭奠青春的话。我当时是不懂的,后来想想,就像祭祖一样,祖先逝去,我们要祭上一杯酒,一只鸡,再说上一些话,还有些什么我记不清了,列祖列宗请原谅你的不肖子孙啊!青春已经快要散场,我现在没办法倒上一杯清酒,也拿不出什么可歌可泣的篮球史来祭奠,亦没有跟其他人一样,打篮球打的帅而迷妹遍布(主要是长的不够帅)。没有成绩,就是最好的告别。
我不懂为什么电视剧和小说老爱说分手,还要很狗血的补上一刀,感谢你给我爱,让我成长,让我被爱,让我.......
但是套路总归套路,自有其形成的原因。我也要学着这些狗血的东西,感谢篮球给了我很多朋友,给我很多乐趣,给我很多感悟,让我认清我自己。
然后像个负心汉一个,扭头就走真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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