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龙族》的人,大概都忘不了那个蹬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穿着深紫套裙走进放映厅的天使般的女孩。红发飞扬,眸如点漆,正像她的名字一般——墨瞳。
她见过路明非最狼狈的一面,却为他筑起最辉煌的背影。她走进来叫他,李嘉图。我想,任何一个处在那种境地的男孩,面对这样的拯救,大概都会义无反顾地沉沦罢。
只因她明了他所有的不堪一击与彷徨失措,却仍用剑与盾为他护航,剑是所向披靡的气势,盾是无懈可击的微笑。在他前进的道路上,她用华服名车点缀。
所以,到后来,他没有犹豫便用了四分之一的命去救她,那样重要的她。遑论四分之一,便是一整条命,我想他也是愿意的。
他说过,有些人对你而言就是这样,只要她在就好,她是不是你的都没关系,只要她在,就比什么都好。
然而她已经有了那样一个优秀的男朋友,他有什么理由去让她喜欢他呢?即使杀胚师兄说会提着刀替他抢亲,即使他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不甘,终究,他也只能在她生日时默默地送她一场烟火。却也是假手于人。尽管如此,但看到她微笑的侧脸,他便也在心里笑了起来。
是的,她可以是张牙舞爪的小太妹,也可以是娴静美好的学姐。战斗起来,像不要命的疯子,侧写时,是严肃认真的前辈,但在最深最深的心底,她还是一个想要被爱的小女孩。
所以很庆幸,她遇到了恺撒,那个无条件包容她宠溺她的男孩。那个中二晚期偶尔文艺的有点骚情的男孩,虽然还有些不成熟,但无疑会成长为她最合适的归宿。他唤她小巫女,瞬息万变的小巫女,他一个人的小巫女。
犹记得恺撒给她发求婚短信,用了大篇幅的文字,显示出不为人知的文笔来,未见热烈,却字字万钧,温吞而含情脉脉。
然而我却在那时想起路明非撕心裂肺的嘶吼“不要死!”然而,死生契阔之后,与子成说的终不是他。
她万般皆好,最不好的便是,她不是他的。然而,最好的,也是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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