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努力,
是因为想创造惊喜。”
喜欢那种幸福,莫过于一睁眼就是光亮。你试想一下,在凌晨莫约四五点,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看见窗外一束轻盈的光亮,一点儿也不喧闹,一点儿也不刺眼,似仙女的锦绸,飘逸欣然。你估摸着时辰早些,不必就此起身,闭着眼睛猜猜那是什么。游曳的星星?跳舞的萤火?亦或那只是彻夜未眠的路灯。可是你依旧满心欢喜,你恰巧醒了,它恰巧在那儿,是一种缘分,还是它就一直是在那侯着你,等着你在这样一个安静的时间睁开眼看见它呢?
在林间奔跑,我想着倒不是我在跑,而是那光影在我身上闹腾了。你若是兴起,就跳起华尔兹的舞步,不会就转几个圈,总能欣赏到阳光树叶赐予你的礼物——一场盛宴。你呼吸着那微微润湿的空气,用手掬一米阳光。你将阳光戴在头上,也就把她请进了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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