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道财税
2019年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19)13号文件,对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提出了优惠政策,对于这个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还有配套的(2019)2号公告。
实际上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不是很复杂,政策的核心:"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是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按照10%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超过300万年,要按照正常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说这次的所得税减免,主要是针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的执行减免,而且是对于小型微利企业,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
增值税政策中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政策的叫"小微企业",而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是"小型微利企业"。
增值税政策里说的小微企业,指的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里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不超过的意思就是包括)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原来的标准不是这样的,原来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现在的标准是2019年1月份制定的新标准。新标准非常简单,但是,我们怎么做判断?比如,企业从业人数,一年1月到12月份是在不断变化的,企业的资产总额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按照文件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该按照全年的季度平均数平均值来确定,所谓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的意思就是,首先要算每个季度的平均值,然后再算全年季度平均值。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列举一个企业的情况,看一下具体怎么算:
列举张表的目的是什么呢?因为企业所得税要按季度预缴,在预缴的时候需要知道企业符不符合减税政策,能不能享受减税政策。
平时按季填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销售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累计的来算的,而且在累积的过程中, 很有可能在某个季度不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就要按正常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在进行季度预缴时,按上表先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换句话说,按季度预缴的时候,滚动的计算是不是符合标准。
通过一个表看一下怎么计算:
在这张表上,第一季度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照25%预交了12.5万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到第2季度的时候,假定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了,累计数就一季度加上二季度累计是100万,就可以按优惠政策计算预缴所得税。
第3季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按优惠政策需要分段计算,100万以下的按5%计算所得税,剩下的100万按照10%交企业所得税,加起来就是累计应预交的所得税,以前多预缴的,可以在以后期间用抵减。
但是有的企业是按月预缴的,如果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的某个月申报时,发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那么在下一个预缴申报期,企业可以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比如,4月份发现符合条件,那么二季度下次预缴的时候就按季度预缴; 如果7月份发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就在三季度末调整为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一旦调整完之后,年度之内就不能再变了。
按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办理特殊的手续,只要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就可以享受减免政策,不用做专门的申报。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果已经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政策,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果不符合规定的,就要按照全年的情况算一下应该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就是补缴。
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也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由于核定征收,就是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要想享受这个政策,就意味着让税务局把核定的应纳税应纳税额减少一些。
实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程序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有些财税朋友会问,现在是不是要取消核定征收了?从这个文件规定可以看出,核定征收现在还是有的,可能将来还会存在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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