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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所谓“山寨”就是仿制品,所谓“专利”就是西方人一碗饭吃一辈子的那个“规矩”。
从常识我们知道,一个地方如果是真正有利大多数人的时候,不会有太多的所谓“知识产权”仿制禁令。要注意:假货和山寨是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一个是模仿,一个是做假。做好打假,才是重点,而不应该故意混乱视听,拿在一起说事。
比如说现在上KTV唱个歌,这首不行那支没有,无所谓,喜欢就付钱不喜欢就换别的。再说买书,盗版盗得好的便宜多了,正版图书“正版”了,贵,如果喜欢也无所谓。
比如被国人鄙视的“阿三”印度国,在医药方面就是明目张胆地立法仿制!不管他什么鸟专利不专利,这显然是对人民大众非常非常的有利。要知道,许多特效新药的价格非常之高,以至于高得让大多数人根本就买不起,只有等到过了专利保护的一、二十年期限过了,能仿制了价格低下来几百、几千倍才买得到。而这十年、二十年期间因买不起药会死掉多少人?看过《我不是药神》这个电影的人都会有一个疑惑,为什么我们的救命药会那么贵?因为我们承诺过要专利保护。这个,可以无所谓吗?
你以为保护“专利“就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人?而其实“专利”这玩艺儿本是有钱人用来剥削你的法律工具,根本就和发明创造的人没多大关系。本来给发明创造的人相应财富天经地义,可这些所谓“专利”都是被有钱人用小钱买了,再去市场上赚万倍百万倍的钱。人类社会价值转成“资本流转”了,贫富差距在这种状态下只会被越拉越大,因为总是少数人在靠別人低价出卖的“专利”小劳而大获,关键在于这个靠“专利”发巨额大财的少数人,并不是什么创造发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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