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春的书《一生里的某一刻》,喜欢她的叙事风格,自然真诚,她写什么我都愿意相信是真的,因为觉得她值得信任,不卖弄技巧,全是实打实的描述,世界在她眼里就是那样存在,抒情少,议论也不多。
她的文字风格和她描述的人物故事一致,离奇,做着别人想做而不敢或没能力做的事。
作家的感觉敏锐,而且想法独特,他们的生活好像就是为写作做准备,读她其中一篇关于食物的吃法,你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感官就是为了写作,他们的一切都是写作素材。
别人吃东西求个肚子饱,她吃出花样年华,吃出惊心动魄,不辜负食物不辜负时光,真的,每个作家都比别人多活几世。
我们该怎样形成作家生活方式呢?
简友中就有这样的人,早晨散步,遇到落叶,捡回去文字素描一番,再加上抒情议论,小作文一篇既成,我们呢,落叶就是落叶,爱我什么闲事?
他们做饭,拍照,写文章,图文并茂,色香味俱全,人家的生活多姿多彩,自己的人生黯然无光,因为,没有过多深情凝视任何事物,凡入眼之物全是云烟,不羁绊,不思量,活的不是洒脱,而是无感。
我们总是太麻木,看一切都稀松平常,怎么能活得有滋有味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