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大概是这个世界上跟人类最亲密的动物了。那种天然的亲切感已经刻入到它们的基因里。农村的那种土狗大概是最寻常的种类。几乎各家各户都有一条。
还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一条老黄狗。在我记事时它就已经很老了。狗越是老迈就越通人性。去上学,它会把我们送到村口。放学它又会奔跑着来村口迎接我们。孩子们就这样带着各自的狗回家去。
我已经不记得给它取的什么名字,或许叫大黄,或许就是叫狗。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令,比如过来,坐下,起来,出去,进来之类。家里来了陌生人,它会面露凶狠,吼叫让人不敢靠近。一旦主人吆喝一声:“狗,不要叫”。它立刻收起眼里的凶光,温顺的来到主人身边。很多狗是做不到的,我经常以它的聪明伶俐而得意。
后来它老的实在走不动了,就天天蜷缩着趴在大门口的角落里,看着主人们进进出出。奶奶早晚会把水和饭送到它身边的两个有豁口的旧碗里。我们过去,它就睁开它那无力的双眼,尾巴耷拉着,但是可以看出来在用力的摇摆。摇尾巴就是狗向人示好的表现。我记得那时候它的眼睛依然清澈,但是又充满落寞。让我觉得老了真可怜。
狗老了,可一旦晚上有动静,依然会叫几句。老狗的叫声一听就能听出来,像狼吼一样沙哑,但是无力。
有一天,我和姐姐妹妹一起放学回家,在大门口没有见到那条老狗。奶奶告诉我们,狗快要死了,它会自己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死掉。让我们不要去找它。为此,我们还难受了好几天。
后来我家又养了很多条狗,可每养一条就会想起那条老黄狗,再没有一条狗能代替它在我心里的地位。它就像一个故去的家人,多少年过去都会想起来。
农村里的狗第一个用处就是看家护院。它们吃的是主人的残羹剩饭,成本不大。而且在家里一养就是几年十几年。几乎所有的主人家都将它们看成了家人。看家狗几乎是母狗,它们生育的小狗一般是送给别人养。小母狗未来会成为别人家的看家狗。小公狗养大之后几乎都上了餐桌。
人和狗太容易滋生出感情,所以即便是要吃,也是买别人家的狗吃。而自己家的狗就卖给别人吃。我是吃会吃狗肉的。有一年,姑姑家买了我家一条狗,晚上就喊我们过去吃狗肉。我在家的时间少,跟这条狗算不上交情,可每次见到它它都摇着尾巴。那天晚上我没有吃那道菜,情感上还是接受不了。
妻子很喜欢狗。有一年春天,一条还未成年的金毛在大街上一直跟着她。看它样子,似乎在外面流浪了很久。妻子就把狗带回了家。
那时候我们刚结婚,在市区租房。房子很旧但是宽敞。养了一个礼拜之后,出了问题。我们都要上班,把狗关在房子里,它就不停叫唤,楼上住的一对老人 ,回来之后就说要投诉我们养狗,打扰他们休息。没办法,我们去上班就把它放到公园里。
没成想,这狗在外面绕一圈就又回到我们的房子那里,在楼上楼下到处跑。一连几天都把屎拉在楼上那对老人门口。那老人气不过,扫了狗屎敲门直接倒进我们家门,差点跟他吵起来。
从妻子把狗带回来的那一天我就预见到了会带来麻烦。怕狗咬人,怕狗没有证被查。把楼上邻居惹毛是我始料未及的。最后商量把狗放到乡下去给我妈养。
这金毛明显是在城里长大的,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当天就跑到翻耕的水田里去抓鸭子。一身长长的金毛被泥水包裹,妻子在马路上不停的呼喊它,哭笑不得。
我妈也不喜欢这金毛。它看上比普通的土狗还脏,可一不注意就跳到了沙发上。它的过分热情显得谄媚而不识趣。可这狗是刚进门的儿媳妇带回来的,也不好拒绝。只能注意关门,不让金毛进屋。
一个月之后我们再次回家,这金毛染了一身的狗虱子。被吸血吸的奄奄一息。把妻子心疼的不行。再次把狗带回了城里。给它洗澡给它买药,半个月之后狗终于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然而这狗我们是养不了的。最后决定把它遗弃。金毛来的时候妻子就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丢丢。意思是被人丢弃的。迫于无奈,我们再次把它丢弃。这名字取的还真准确。
我骑着电瓶车,从城北到城南,把狗丢弃在一个人流量很大的公园里。妻子没有去,怕不忍心丢,又带了回来。看到我骑着空车回来的时候,她再次的哭了。
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流浪狗,它们也许跟丢丢一样,难以适应主人的生活,一次又一次的被丢弃。养狗需谨慎,尤其是在城市里,没有充分的准备,不要养狗。遗弃对人来说可能只是一时的内疚,可对于狗就是悲惨的一生。爱狗者更应该想到这一点。
网友评论